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是中央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政策和关键环节。这个政策,既是在丰收情况下保护农民利益、确保农民增产增收的重大措施,也是国家保护和支持农业的一项长期性根本政策。
我国人多地少,水资源贫乏,粮食继续增产受到自然条件的严重制约,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对粮食需求将不断增加。因此,绝不能因为农业连续几年丰收,就以为粮食已经过关,从而放松粮食生产。而抓好粮食生产,关键是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在这方面我们也有深刻的教训。近20年来,反反复复的“卖粮难”与打“白条”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以至许多地方的农民除了种足自己的口粮和定购粮外,宁愿让地空着也不愿意多种粮。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这才能真正保护农民的种粮收益,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
与此同时,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也是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掌握粮源,逐步增加盈利的需要。一些地方有些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不能实现顺价销售,发生新的亏损,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没有真正做到敞开收购,致使有的农民把粮食低价卖给私商,造成粮源流失。由于私商以低价收粮现买现卖,卖的粮价格就低。而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为了保护农民利益,一般以高于私商收粮价格的定购价、保护价收粮,卖的价格就高。如果不敞开收购,私商就会通过低价收粮获得竞争优势,削弱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顺价销售的主动权和竞争力。从一些地方的情况看,一个地区在一个收购旺季的部分粮源流失,往往可能给这一地区乃至其他地方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顺价销售造成严重困难。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真正按保护价敞开收购,掌握了粮源,就能在引导市场价格方面居于主导地位,逐步实现顺价销售。所以,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不仅是保护农民利益的政策,而且也是促使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正常经营的重要措施。
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就是按保护价对农民交售的余粮有多少收多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不能拒收、停收和限收。对水分高、质量差的粮食也要收,但可实行季节差价、质量差价,按规定合理扣水、扣杂。同时,绝对不能再给农民打“白条”,而必须坚持户交户结,即时向售粮农民支付售粮款。
98新粮改接受了夏粮和秋粮收购的两次检验,从全国的情况看,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大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在粮食连续3年丰收,仓容普遍紧张的情况下,各地开动脑筋,赶在夏粮收购之前腾建了一批仓库,以保证做到敞开收购,各地农发行也制定了相应政策,要求在“库贷挂钩、资金封闭运行”的基础上,全力支持粮食部门敞开收购工作。河南省备足了100多万公斤仓容,解决新粮存放问题。安徽省政府在夏粮开磅前就向农民公布了收购价,同时要求各地粮站坚持“不克扣斤两,不压级压价,不打白条”等“八不准”原则,并派出新闻采访组对收购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湖北省农发行则明确表示,在保证资金封闭运行的前提下,粮食部门收购多少粮食,就及时如数提供多少贷款,不向农民打白条。困扰农民多年的粮价低与“卖粮难”终于得到有效的解决,心中的疙瘩没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又高涨起来。1995年以来,河南省驻马店地区连年小麦丰收后,市场价格大跌,农民利益受到严重挫伤,许多农民弃耕抛荒。1998年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出台后,农民吃了定心丸,种粮积极性再次高涨,外出打工的又回来了,抛荒的耕地又种上了粮食,农民投入也大幅度增加了。
任何企业或个人做生意,绝不会愿意做亏本买卖。但政企不分的粮食流通体制,却造就了一些做“亏本买卖”的国有粮食企业。他们以低于收购价的价格出售收购来的粮食,亏了本,往银行一挂,让国家买单填窟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