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新粮改,启动于1998年,但起源却在几年之前。1994年的粮食风波,使中国的政府和中国的民众都感觉到,中国的粮食流通体制已明显滞后于中国整体的经济体制改革,成为影响中国粮食生产发展与中国粮食市场稳定的一大障碍因素。如果我们不尽快改革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那么,中国的粮食出问题,则不仅可能出在粮食生产上,也可能出在粮食流通上。过去只重生产不重流通的做法,显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1994年以后,我国相继推出了“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国有粮食企业“两线运行”、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对初步理顺粮食流通体制起了较大的作用,成为98新粮改的序幕与前奏,为98新粮改铺平了道路,扫除了部分障碍。
但是,以上这些改革都还是比较零散的局部改革,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而目前中国的粮食流通体制需要的是整体的改革,全面的改革,彻底的改革。因此,新一轮的粮改开始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酝酿之中了。
早在1996年10月,当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朱镕基就在大连召开的部分地区粮食工作会议上指出,粮食流通体制到了非改不可、不改过不下去的时候了。
既然非改不可,如何改?便成了关键性的问题。不难看出,要理顺当前的粮食流通体制将是一项艰巨的工程。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条件下,深化粮改具有相当的复杂性:既涉及财政、价格、税收、管理体制及国家宏观政策等方面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也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关系调整,以及行政区划周围左邻右舍的关系,还关系到粮食生产、粮食经营、粮食消费三个主体。这些都不是能轻易解决的。
因此,针对我国粮食流通方面存在的问题,多年来,有关部门一直在孜孜以求一种理想模式,新的体制必须能够很好地满足以下几方面的要求: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得以减轻,粮食企业扭亏增效,农民和城市消费者的根本利益得到保证。
1996年大连会议后,国务院成立了粮改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的起草、修改和制定。领导小组本着慎重、稳妥、务实的指导思想,组织各方人士多次座谈,广泛征求意见,经过上百次的修改,到1997年底,基本上形成了以“四分开一完善”为主要内容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整体方案。
1998年3月19日,新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正式把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作为新一届政府“五项改革”的第一项改革推出。
从此以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成为新一届政府最引人注目的行动,紧锣密鼓地开始了。
3月24日至26日,朱镕基总理在长春召开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四省区党政主要负责入座谈会。朱镕基在会上指出,我国粮食生产连年获得丰收,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现行粮食流通体制存在很多矛盾和问题,既不利于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又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突出的问题是,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滞后,富余人员过多,管理不善,收购资金被挤占挪用问题非常严重,国有粮食企业财务亏损挂账使得财政和银行不堪负担,粮食流通体制已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时候了。改革的方向只能是把粮食企业完全交给地方统筹管理,今后要分清中央和地方的职责,不能再吃大锅饭。
至于如何各负其责,朱镕基总理也提出了具体的设想:中央主要负责粮食宏观调控和专项粮的管理,地方政府要对本地区粮食生产和流通全面负责。他指出,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各地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任务,就是解决好粮食问题。各省区市领导要负起这个责任来。要妥善处理粮食企业购销中的遗留问题,要实行政企分开,转换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