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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除新华公司外,在卢家湾对面南市设有中和机械厂,是他的物资贮藏处,一度被封。

    附带要说的是他的小兄弟陈秉仁,在五金业的资敌一方面坐着第二把jiāo椅,和阿舅朱雄为组织兴华公司于博物院路中实大楼,由别人出面设民生机械厂于白利南路,因抢了阿哥的生意,兄弟之间形同水火(现在因同病相怜而言归于好)。他的后台是昭和通商会社,内行对这两个同音的资敌公司,因难以分别而加了个“记”,陈伯陶的叫大新华,陈秉仁的叫小兴华,在五金界说起大小新华,真是谁人不知,那个不晓。

    ◎伪经济局长许江的“德政”

    当“老而好赌”的陈“后主”,把“上海特别市”“宝座”让给“出窠弟兄”周佛海时,周佛海拖来了四个“干部大员”,自称“我为疯狗”之罗君强其一,“大私无公”之徐季敦其二,“教民半年不吃米”之刘星晨其三,本文主角“求献万民伞”之许江即其四也。

    许江长伪府“经济局”虽为时甚暂,但为了与商界中人往来颇密,故其“秘闻”“臭举”,屡闻不鲜。当其任职伪府之初,即以“联络商界”为要“政”,而对于百业“限价”一事,尤为郑重,但许江之所谓“抑平物价对策”也者,还不如称为“抬高物价对策”来得干脆些;据前该处职员语人,许江执政时,凡各业公会之yù提高“限价”者,只要与许“局长”讲妥“对拆”条件,明天在“体念商民苦衷,姑准酌量提高”堂皇的“布告”下便可努力加码了,而在许江“任”期内,有数位与民生有密切关系的商品业之理事长,曾与他jiāo称莫逆,投契异常,如卷烟业之沈某,五金业之张某等即是。

    说完许江之“对拆”政治,有一件足以令人“放屁”的事,倒“值得”一述:原来许江于任职期内,对于各业“领袖”,素抱“有酬必应”主义,故遂自以为一定能得全市商民的热烈“拥戴”,所以当周佛海因观于许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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