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四分五十一六分小雪尾十二太强一丈一尺三寸四分四十六七分五十三三分大雪箕十一丈二尺四寸八分四十五六分五十四四分冬至斗十四强一丈三尺四十五五十五小寒牛三半强一丈二尺四寸八分四十五六分五十四四分大寒女十半强一丈一尺三寸四分四十六七分五十三三分立春危四九尺九寸一分四十八四分五十一六分二十四气昏中星明中星雨水觜一少强尾十一强惊蛰井九半箕四少弱春分井二十九半强斗四弱清明柳十二太斗十四半谷雨张十斗二十五半立夏翼十太弱女三少小满轸十弱虚二弱芒种角十太弱危七弱夏至氐五少弱室五少强小暑房四太弱壁六太弱大暑尾八太弱奎十二太弱立秋箕三胃二太弱处暑斗三半昴七太弱白露斗十四半弱毕十六半弱秋分斗二十五少强井九少强寒露牛八半强井二十九弱霜降女十一半弱柳十一半强立冬危二弱张八太弱小雪危十三半强翼八太强大雪室九半强轸八少强冬至壁八太强角七少强小寒奎十五少亢九大寒胃四半强氐十三太强立春昴九少心四强
推五星法:
合岁合数日度法室分木三百四十四三百一十五九万五千七百六十二万三千六百二十五火四百五十九二百一十五六万五千三百六十一万六千一百二十五土三百八十三三百七十一十一万二千四百八十二万七千七百五十金二百六十七一百六十七五万七百六十八一万二千五百二十五水七十九二百四十九七万五千六百九十六一万八千六百七十五
木后元丙戌,晋咸和元年,至元嘉二十年癸未,百十八年算上。
火后元乙亥,元嘉十二年,至元嘉二十年癸未,九年算上。
土后元甲戌,元嘉十一年,至元嘉二十年癸未,十年算上。
金后元甲申,晋太元九年,至元嘉二十年癸未,六十年算上。
水后元乙丑,元嘉二年,至元嘉二十年癸未,十九年算上。
推五星法:各设其元至所求年算上,以合数乘之,满合岁为积合,不尽曰合余,多者以合数除之,得一,星合往年,得二,合前往年,不满合数,其年。木、土、金则有往年合,火有前往年合,水一年三合或四合也。以合余减合数为度分,水度分满合岁则去之也。以周天十一万一千三十五乘度分,满日度法为积度,不尽曰度余。命度以室二,算外,星合所在度也。以合数乘其年,内雨水小余,并度余为日余,满日度法从积度为日,命以雨水,算外,星合日也。求星见日法,以法伏日及余木则十六日及金是也。加星合日及余,满日度法成一日,命如前,星见日也。求星见度法,以法伏度及余木则二度及余是也。加星合度及余,满日度法成一度,命如前,所见度也。以星行分母木则二十三见也。乘见度余,满日度法得一,分乃日加所行分。木顺日行四分。分满其母成一度,逆顺母不同,木逆分母七也。当各乘度余,留者承前,逆则减之,伏不书度,经室去分,不足减者,破全度。五星室分各异,若在行分,各依室分去之。
木:初与日合,伏,十六日,日余四万一千七百八十,行二度,余七万七千八百四十七半,晨见东方。去日十三度半强。顺,日行二十三分之四,一百一十五日行二十度。留,不行,二十六日而逆。日行七分之一,八十四日退十二度。又留二十六日。顺,一百一十五日行二十度,夕伏西方,日度余如初,与日合。一终三百九十八日,日余八万三千五百六十,行星三十三度,余五万九千九百三十五。
火:初与日合,伏,七十一日,日余二万四千八百一十二半,行五十四度,度余四万九千四百三十,晨见东方。去日十七度半强。顺,疾,日行七分之五,一百八日半行七十七度半。小迟,日行七分之四,一百二十六日行七十二度而大迟。日行七分之二,四十二日行十二度。留,不行,十二日而迟。日行十分之三,六十日退十八度。又留十二日。顺,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