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碑志集第367号
c以弗所吉耳伯特:希腊政制典实卷二143。
1
,有关寺庙宗教事务的财务官员都须在议事会中交代账目。
2“宗社”和“部族”为氏族组织,见卷二7注。
“分区”
,为军事政治的地域组织。斯巴达全邦分六“区”
色诺芬:拉根尼共和国xi47
,每区又划为四或五个“分区”
希罗多德ix53等。出征时每分区所集合的战士人数约当今之中队,每区相当于“部族”
,合四或五个中队为联队,参看卷二12。每区所有“公民-战士”数各书记载不同,或说四百,或说七百,或说九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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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著名的官员1。
十
[最后,对于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都可为之提供一条相应而又不同的规律。
]在平民政体中,应该保护富室。不仅他们的产业不应瓜分,还应保障他们从产业所获得的收益;有些政体中暗中削减富室产业的方法也不该容许。阻止富室[的被强迫,]甚至出于自愿的无益于公众而十分豪奢的捐献,有如设备不必要的剧团合唱队
2c火炬竞走以及类似的义务,也可说是一项良好的政策。另一方面,就寡头政体而言,应认真注意穷人的利益。凡可以由此取得小小功赏的职司应尽量任使穷人担任;如有富户侵凌穷人,处罚就应该比富户侵凌富户所受的惩诫还要加重。遗产必须依照亲属承继的规定付给应该嗣受的后人,不得应用赠与的办法任意递传;而且每一个人都不要让他嗣受第二份遗产。这样,产业的分配可能较为均匀,较多的穷子孙可以转为小康。除了这些有关财产方面的建议以外,[其它如荣誉和礼仪等]在贫富之间都要力求平等,甚至应该让政治权利较小的阶级在平民政体中让富室,在寡头政体中让平民稍占优先。但城邦政
13114对照于510。职官们借公济私的贪污行为,在哥季拉曾经引起全邦严重内乱修昔底德i82。柏拉图:理想国521a,说希腊各邦当时贫困的人往往竞求公职,以肥私囊,因此结党纷争,终致身名败裂,危害政事。
希腊古代公职无薪给,贪污事颇多,所以亚氏以禁绝贪污为第一要图。
2希腊城邦富户捐献的著名者为船舶捐献和剧团捐献。这里不提船舶捐献,由于亚氏认为事属必要。剧团捐献为数甚巨,吕西亚斯:讲演集第二十一篇章一,说到担任一个悲剧合唱队领队经理的富室,出资达三千特拉赫马之多参看赫尔曼:希腊掌故i2。
32,缪勒作希腊舞台掌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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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的最高权力1当然不在此例;这些重要职司只能由具备十足政治权利的公民担任,至少应该大部分由他们担任。
章九 2 凡是想担任一邦中最高职务c执掌最高权力的人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是效忠于现行政体。第二是足以胜任他所司职责的高度才能。第三是适合于各该政体的善德和正义3。各个政体的正义在原则上如果各自有所不同,各邦公民的正义这一品德也一定有相应的变异4。
1“政府的最高权力”
,依卷三17等c卷四33等所说,应该属于议事机构,如公民大会c议事会等;这里,实际上是指城邦中的最高行政机构。
2依巴克尔译本注,上章所析十段,称为“维护城邦政体的十项专用规律方法”。本章,由上章末句所涉及的“政府的最高权力”一事,引伸而继续陈述医疗政治病变的处方,较前广泛,说的是“通用规律方法”
;所据病例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