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头说道:“我忽然想起有一件事必须去做,恕不能多作奉陪,明晚二更前后,我一定会到金陵梁府。”一语未毕,人已飘然而去,孤独的身影很快就甄没在茫茫的风雪里
米高怔了很久,方才叹道:“小兄弟真是怪人,神龙见首不见尾,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杏伯却忽然“咦”了一声,声音中止不住有一种惊奇和诧异。
“怎么了?”
“小兄弟这身轻功,小老儿总觉得好熟悉,却一时想不起来。”杏伯缓缓道,“小兄弟是有故事的人,若不能揭开他神秘的谜底,我这一生只怕永远也别想安安定定过日子了。”
“天下绝没有永远的秘密。杏伯,你若是还在这里琢磨心事,回到金陵城只怕天已经黑了。”
“米先生,你放心,天黑之前一定可以回到金陵。”
昔时孟尝君,门客三千,门庭若市。梁百兆年方五十有三,无论是江湖还是官场又或者商场上,都绝对没有人不知道他这个人。虽不能与古时孟尝君相媲美,但“小孟尝”这个美誉却并非浪得虚名。
梁百兆白手起家,经营丝绸罗缎数十年,财富据说已不能完全统计,但有人传说,只要他愿意,挥手间就可以买下整座金陵城。
众所周知的还是他的武功,二十年前,他曾经只在两个时辰之间就手歼太湖三十六海盗。但是绝没有人知道他的师承来历,因为他的武功并非武林各大门派嫡传。
绝对不会有人否认,“小孟尝”梁百兆是一个乐施好善的老好人;也没有人能否认,“小孟尝”梁百兆的的确确是一个好朋友。
白的雪在黑的夜里微微闪动着朦胧的光芒,此时已是深夜,梁府上下的人都已沉浸在甜甜的睡梦之中,除了偶尔几声犬吠,或者几句虫鸣,几乎已是万籁俱静。
梁百兆不喜欢喧哗,所以他的府邸并不筑在闹市。梁府整个建筑也不豪华,因为他本也不是喜欢显耀的人。但他却很懂得怎样享受生活,所以他的住所是一个非常舒适安逸的地方。
梁百兆喜欢独处,在空闲和休息的时候,他通常都呆在“百花楼”。“百花楼”是座落在后花园里的一栋阁楼,共分三层,第一层布满各式各样的奇花异草,第二层为书房,第三层则是他的卧室,作为起居之用。
通常在这个时候,梁百兆并不需要仆人的伺候,没有他的吩咐和允许,绝不会有人前来打扰,只有一个人例外,这个人就是米高。其实这几年来,梁百兆几次遭遇家境变故,对世事心灰意冷,众多门客也纷纷离去,唯有米高,始终陪伴在他身边,不但在生意上是个很好的助手,在生活和各方面也是个不错的好帮手,他从未怀疑过米高的能力。米高,的确是他唯一可以信任的朋友。
梁百兆身上穿着件绸缎锦衣,颜色已经略显陈旧,虽然几经洗涤,依然不舍得丢弃。他能够成就今日的一切,绝非偶然,所以他始终相信“勤俭治家”这一条古老的格言。他的身子很胖,但绝不臃肿,昔日那种江湖人的豪情早已被岁月消磨殆尽,富贵之气跃然而出。如果不是因为他曾经孤身独闯太湖,手刃三十六海盗这件事早已轰动江湖,谁都不会相信如此一个养尊处优的大富豪,居然也是个武林高手。
假如你很有钱,可以呼风唤雨,要什么有什么,你是不是活得很快乐?对于梁百兆来说,答案几乎是否定的。他并不快乐,没有人能体会到他的痛苦。财富的确很可爱,可以买到很多你想得到的东西,但并不一定能买到真正的快乐——尤其是生命。拥有了天下人梦寐以求的财富,却失去了唯一的亲人,这是梁百兆最深的痛。这痛,已深入骨髓,每一天c每一夜,都在无情地蚕食他的生命。
此刻,他攒聚着两道乌黑的浓眉,轻轻咬着早已咬得发紫的嘴唇,目光渐渐衰淡的眼睛始终望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