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7/8)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理,可以减少,但希望彻底消灭,则是不现实的。另外,从体制上实行羁侦分离,将看守所从公安部剥离出来,归到司法部,不仅可以防止超期羁押,也可以减少牢头狱霸。

    南方周末:“羁侦分离”被学者呼吁了很多年,“躲猫猫”事件发生后,又有人提出来。

    王顺安:我国有一个很奇特的情况,没将看守所视为法律上的(未决犯)监狱,监狱c看守所分属司法部c公安部管理,不是同一主体。在1983年监管机构体制改革时,监狱c劳教所从公安部剥离出来,当时中央政法委也考虑将看守所一起移交,但顾虑当时的特殊情况,一个是“严打”的需要,一个是当时的司法部刚成立,接受能力有限,所以就暂缓移交。一下子就缓了二十多年,监管机构一直是两个序列管理。

    2003年我国在6个省c直辖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时,为了加快司法体制改革的步伐,学者又开始呼吁将看守所移交司法部。但司法部的声音比较微弱,最后不了了之。不了了之的背后是考虑到国家安全,还有看守所几千家,看守警察几十万,未决犯人数可观,牵一发动全身。其实这是本位主义。

    “躲猫猫”事件可以成为看守所改革契机

    王顺安:“躲猫猫”事件发生后,陆续又有广西c陕西c河北等地看守所恶性死人的事件被揭发出来,这是以前没有过的,或者没有如此曝光过的。正好借此反思一下看守所的体制与管理弊端,调整一下监所管理的政策,应该将看守所从公安机关剥离出来,而且尽快剥离。

    羁侦分离从法理上是没有问题的。我国刑事司法制度强调侦查c起诉和审判阶段的权力制约,忽视了监所管理和刑罚执行的权力制约。公安机关的职责是社会治安面的管理与控制,在社会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也应该看到,近些年公安机关的改革不是走向权力制约,而是走向了不妥当的高效率的侦审合一。预审和看守搁一块,容易为了口供采取极端的方法。按照权力制约的原理,逮捕c刑拘和预审要严格受到审前司法程序的监管,即法院进行审前控制,这样才能防止滥用侦查权等问题。

    从刑事司法一体化的理念来看,也应该将看守所从公安机关剥离。公安机关作为治安管理机关,担负治安c侦查和预审等工作职责;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担负法律监督c检察起诉和公诉的职责;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专司定罪量刑职责;司法行政机关所辖的监狱c看守所及社区矫正机关,担负对已决犯和未决犯的刑罚执行c监管看守和教育矫正工作。分工合作,职责明晰,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共同完成打击犯罪c保障人权等目的和任务。

    司法部管理看守所可制约滥用侦查权

    南方周末:由司法部管理看守所有哪些好处?

    王顺安:由司法行政部门统一监管已决犯和未决犯(包括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是避免口供至上c刑讯逼供的机构性制约。若看守所由司法行政机关的监所部门管理,这就涉及到在预审工作中的两个部门之间的配合c制约与协调关系,预审人员要想提审犯罪嫌疑人,就需要办理严格的法律手续,严格按照法定的时间及要求开展审讯工作,这样就可以减少几天几夜的违规审讯,防止滥用职权c刑讯逼供等行为发生。预审和看守警察不是“一家人”了,公安机关抓人c关人c放人的权力就受到牵制。

    此外,驻所检察室本来承担着对看守所的监督职责。但是,驻看守所检察室往往也被公安机关发展成自家人,为所内外的“打点行为”找寻法律的漏洞,或相互遮掩。这样就更需要另一个机构的制约。尽管监狱与监所检察机关也可能出现这样的“连襟”关系,但至少增加了一个制约机构,使串通一气的行为大打折扣。

    这些年,监狱也在推行警察直接管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