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大的劲,她那种半贵族半波希米亚的味道,自由自在,爽朗可爱,我与她交往如沐春风。
我跟玫玲,却处处要哄着她。
“玫玲,”我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你们男人当然不计较年龄,我们女人……”
我莞尔。你们我扪,大家其实都是人。而玫玲还分得这么清楚,真是奇怪。
玫玲的母亲慢吞吞的说:“阿俊,不是我说的,咱们玫玲已等了四年──不如先结婚,再一起到伦敦。”
我沉吟半晌。
爹说:“结了婚再读书,恐怕不能一门心思。”爹显然站在我这一边。
女家马上变色,都不再说话。
玫玲说:“我不要去伦敦,人生地疏,有什么好?我才不高兴到外国去,苦得要死,钟点女工也请不到。”马上呶起嘴巴,“度蜜月是可以的。”
攻玲母亲陪笑说:“傻孩子,你又没去过伦敦,怎么晓得不好?人家羡慕还来不及呢。”
后来大家都笑得勉强,吃完饭可以说是不欢而散。
我自己的母亲到家后说:“玫玲这孩子,本来是好好的,前些日子瞧着相当不错,怎么越来越小家子气?”
爹说:“也难怪,我看她最近下了班,不是逛公司就是搓小麻将,别说是书,连报纸也不多看一眼,就准备做少奶奶。”
妈妈说:“那也难怪,她与阿俊也认识了这么久。”
“俊国的前途要紧!”爹不以为然,“我就是吃亏在念少了书,如今不得出人头地。大丈夫何息无妻,如今俊国匆匆忙忙结了婚,只好一辈子做个小职员。”
“你想他做什么?当大总统?”妈妈问。
“让他如了心愿,念完博士再说。”爹爹说。
念不念博士与先结婚并无关系,主要问题是玫玲生活上的兴趣与我的相距太大。她喜欢到半岛酒店喝下午茶,买半打蛋糕回家。看哪家名牌大减价,买条丝巾把招牌露出来打。把我带出去亮相招摇。整夜对住电视。不住吃零食……
以往暑假回来,看到她,来不及的欢喜,来不及的倾诉,根本不在意这种细节,也没料到这种细节就是维系两口子生活和谐的主要条件。
我不是说玫玲不好,她与我不合,这是我所知道的。渐渐我沉默下来,渐渐玫玲的不满洋溢十分。
我所以早回伦敦,回到凯盛顿公园,郁绿的草地,清凉的天气。
我不喜欢香港人的生活方式,不喜欢这块地方。
我说:“空气这么坏,交通这么挤,人们的心灵如此空虚。”
玫玲说:“我觉得香港十分好,事事方便得很。”
我叹口气,我们的对白忽然止于此。
这是我开始变心的时刻,真是奇怪,男人变心的时候,完全可以冷静地算出时分秒,女人则不能,女人、永远是胡涂的。爱的时候胡涂,恨的时候也胡涂。
像政玲,她是否真的爱我,也还是问题。姬亚是爱恶分明的.但世上像姬亚般女郎毕竟少有,这我相信。玫玲年龄一大,忽然受环境污染,她也寻找饭票,而不是寻找格烈哥利。(寻找格烈哥利的故事,你听过吗?)
我终于问她:“玫玲,你可爱我?”
她飞快的答:“当然。”
“如何?”我问。
“什么如何?”她瞠目而视。
“如何爱我?”我忧愁地说:“罗拔勃朗宁的太太伊莉酋白芭烈写过诗给丈夫,开头的两句是‘我如何爱你?让我细数……’你没有忘记勃朗宁吧?我们在中学便读过的。”
“我忘记了。”她不在乎的说。
我看进她的眼睛里,那里并没有生命。我觉得这么悲伤,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