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干什麽?”
“可是……”我惊骇!“女子未婚之前跟男人上床……这……”
“看你的需要如何,先生,有些人喜欢,有些人不喜欢——喂?你的智力到底停在什麽地方?清朝咸丰年?”
我闭上“尊嘴”。
“被爱的女人都是幸运的。”她微笑。
“我想一定有很多的男人喜欢你,姬亚;”我说:“如果我没有女朋友,我一定把你从伦敦追到利物浦。”
姬亚看牢我半晌,摇摇头,“人家说念理科的人老实,我才第一次体会到。”
我傻笑。
“你爱她吗?”姬亚问。
“我认为是。”
“明年回去看她?”
“是。”
我回到香港的时候,玫玲已在中环上足一年的班。看到她有说不尽的话。她与我共渡她的二十一岁生辰。
我觉得致玲有点拘谨与生硬——但我们已经多年不见,开头总有点不自然。我记得我提到她的发型:“为什麽熨得这样?”
她答:“我总不能梳一个马尾巴到三十岁呀。”但姬亚真是好伴,她的私生活不见得很坏,大概是“需要”不频之故。然而直至那个时候,我还是庆幸我的女朋友是致玲。
叙事无话则短,有话则长。四年毕业,拿着学土回香港,我开始面对现实。
在伦敦与姬亚话别,她拍我的肩膀,“有空来伦敦,别忘记招呼我一声。”
“姬亚,我会很想念你。”我说的是实话。
“好的,我们通信。”她说。
没有婆婆妈妈,没有眼泪鼻涕。这是姬亚。
她在我脸上响亮的吻一下,开车替我把行李送到机填。
可是的,姬亚以第一荣誉在圣玛丽完成学业。
可是这一次回香港,再见到攻玲,感觉就完全不同,我一半诧异,一半失望。她实在不再是我心目中那个活泼、秀丽、可人的女孩子。
她变成另外一个人。
在机场看到政玲……我形容给你听:头发爆炸型,身上穿人造丝衬衫,人造丝裙子,丝袜,浅色露趾鞋,脸上擦得红是红,白是白像土制娃娃般。
我呆呆的看着她。这……攻玲?三年写字楼生活,把她磨折成这样?周末还穿着这种“制服”,我太难过了。牛仔裤呢?芝土布衬衫呢?阳光呢?空气呢,青春呢。她使我沉默下来。
当天晚上在玫玲家吃晚饭,双方父母提到婚事。
玫玲不出声,只是笑,算是默许。但是我另有打算,我想升硕士,或是索性读完博士,做点事业,然后再成婚,我希望玫玲可以跟我出去,习惯英国的生活,选一个科目来读。
玫玲很诧异:“为什么还要念下去?有学士还不够?在银行做事,有这么好的学历,已可以做副经理了。”
我同样诧异,“但是我并不想在银行做副经理,甚至是做大班!”
天啊,我与青梅竹马的玫玲已经无法交通。
“但是做银行多么沉闷!”我说:“我喜欢教书,在找到好的数席之前,必需要充买自己,念一个学土不过略略懂得一点皮毛,算不得什么!我想修博士。”
玫玲失望,“那要多少时间?”
“最快是三年半。只要三年半。”我说。
“那时我已经廿五岁了!”玫玲惊叹。
“那又如同?”我莫名其妙。
“什五岁是多么老大的年纪……”她埋怨。
廿五?老大?这年头女人还靠年龄来看世界?青春根本是气质的一部份,老实说,玫玲现在就已经给我暮气沉沉的感觉。
姬亚!我心中忽然闪过姬亚的影子。姬亚与我说话,从来不用费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