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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干什麽?”

    “可是……”我惊骇!“女子未婚之前跟男人上床……这……”

    “看你的需要如何,先生,有些人喜欢,有些人不喜欢——喂?你的智力到底停在什麽地方?清朝咸丰年?”

    我闭上“尊嘴”。

    “被爱的女人都是幸运的。”她微笑。

    “我想一定有很多的男人喜欢你,姬亚;”我说:“如果我没有女朋友,我一定把你从伦敦追到利物浦。”

    姬亚看牢我半晌,摇摇头,“人家说念理科的人老实,我才第一次体会到。”

    我傻笑。

    “你爱她吗?”姬亚问。

    “我认为是。”

    “明年回去看她?”

    “是。”

    我回到香港的时候,玫玲已在中环上足一年的班。看到她有说不尽的话。她与我共渡她的二十一岁生辰。

    我觉得致玲有点拘谨与生硬——但我们已经多年不见,开头总有点不自然。我记得我提到她的发型:“为什麽熨得这样?”

    她答:“我总不能梳一个马尾巴到三十岁呀。”但姬亚真是好伴,她的私生活不见得很坏,大概是“需要”不频之故。然而直至那个时候,我还是庆幸我的女朋友是致玲。

    叙事无话则短,有话则长。四年毕业,拿着学土回香港,我开始面对现实。

    在伦敦与姬亚话别,她拍我的肩膀,“有空来伦敦,别忘记招呼我一声。”

    “姬亚,我会很想念你。”我说的是实话。

    “好的,我们通信。”她说。

    没有婆婆妈妈,没有眼泪鼻涕。这是姬亚。

    她在我脸上响亮的吻一下,开车替我把行李送到机填。

    可是的,姬亚以第一荣誉在圣玛丽完成学业。

    可是这一次回香港,再见到攻玲,感觉就完全不同,我一半诧异,一半失望。她实在不再是我心目中那个活泼、秀丽、可人的女孩子。

    她变成另外一个人。

    在机场看到政玲……我形容给你听:头发爆炸型,身上穿人造丝衬衫,人造丝裙子,丝袜,浅色露趾鞋,脸上擦得红是红,白是白像土制娃娃般。

    我呆呆的看着她。这……攻玲?三年写字楼生活,把她磨折成这样?周末还穿着这种“制服”,我太难过了。牛仔裤呢?芝土布衬衫呢?阳光呢?空气呢,青春呢。她使我沉默下来。

    当天晚上在玫玲家吃晚饭,双方父母提到婚事。

    玫玲不出声,只是笑,算是默许。但是我另有打算,我想升硕士,或是索性读完博士,做点事业,然后再成婚,我希望玫玲可以跟我出去,习惯英国的生活,选一个科目来读。

    玫玲很诧异:“为什么还要念下去?有学士还不够?在银行做事,有这么好的学历,已可以做副经理了。”

    我同样诧异,“但是我并不想在银行做副经理,甚至是做大班!”

    天啊,我与青梅竹马的玫玲已经无法交通。

    “但是做银行多么沉闷!”我说:“我喜欢教书,在找到好的数席之前,必需要充买自己,念一个学土不过略略懂得一点皮毛,算不得什么!我想修博士。”

    玫玲失望,“那要多少时间?”

    “最快是三年半。只要三年半。”我说。

    “那时我已经廿五岁了!”玫玲惊叹。

    “那又如同?”我莫名其妙。

    “什五岁是多么老大的年纪……”她埋怨。

    廿五?老大?这年头女人还靠年龄来看世界?青春根本是气质的一部份,老实说,玫玲现在就已经给我暮气沉沉的感觉。

    姬亚!我心中忽然闪过姬亚的影子。姬亚与我说话,从来不用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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