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种情人般的感觉吧,而傅沛麟,一个我认识的人当中素来有名的花蝴蝶,平日换女朋友就像是换衣服一样不足为奇。最让人啧啧称奇的,是每任分手的女朋友在分手后还是对他赞誉有加……想当然耳,这傅沛麟对待情人的手段必然有他的一套,而这正是我需要的,所以,就是他了。
问我可曾假戏真做,真的对他投注感情?
这是个让人难以回答的问题,若没有一定程度上的喜欢,我可以让他对我做出情人般的举动吗?可若真付出感情了,我怎能冷眼见他与别人卿卿我我呢?
或者,有过些微的喜欢吧!只是那种程度尚不能引起我嫉妒的情绪罢了。
而至今,那一些微喜欢的感觉也早已随着毕业而淡掉了,此刻回想起来,除了有些好笑外,简直有些佩服自己的勇于实验的精神。
看着镜中梳理过后的自己,脑海里不期然的闪过一些片段,蓦然想起……似乎是从那时候起,从认识傅沛麟开始,梦中的眼眸就再也没出现过,直到昨夜……
“叮咚!”门铃声打断我的冥想。
差五分,正午十二点正。
我知道,独一无二的孙天爱来了!
※※※
震惊!
开门的那一刹那,我整个人禁不住呆在门边。
真的出现了?!那一双梦中的眼眸?
“!”天爱一旁的大喝唤回我失落的魂。
不是,不是他。
在最短的时间内,我推翻了先前的震惊。即使这双眼睛很像,但少了那丝狂妄,也缺了那份掠夺一切的神采,不需要那副细框钨丝眼镜衬托,文人的儒雅、书卷气息浓厚的令人感觉温暖……
仅一初见时的失神,下一刻,我百分之百的肯定我认错了;再者,那一双眼仅是梦境里的幻象,真实世界怎可能真的出现呢?
“纬樵,这就是我跟你提过的重色轻友的意映,夏意映。”一旁天爱故做酸溜溜的话气煞是逗人。
“狗嘴吐不出象牙。”我忍不住笑骂,并领着我难得的客人入屋。
“总好过你的重色轻友吧!”天爱皱皱鼻,大剌剌的推着那位杵在门前的俊男入门来,还啧啧有声的打量起我藏身的小屋。
“以一个暗自疗伤的失意人来说,你的环境好的会让人误以为你在度假。”天爱煞有其事的下结论。
本来就是,何必误以为呢?我耸耸肩,不想多解释什么。
“喂,是不是很好奇这位玉树临风的帅哥是谁呀?”
天爱的手肘顶顶我,献宝似的神情将一旁唇红齿白的大帅哥当成物品似的推到我面前,这模样让人忍不住想笑,不光是天爱天真的言语,还有帅哥脸上的尴尬。
“哇呜,纬樵不好意思了耶?”天爱啧啧称奇。“纬樵,我怎么从来都不知道你会害羞的?你这么害羞,我怎么好意思将我最美的好朋友介绍给你呢?”
瞧瞧她说的什么话,连我也有一点尴尬起来了。
“苗纬樵。”苗纬樵一笑,落落大方的伸出手来。“我知道你,夏意映,天爱常常将你挂在口中。”
“我也知道你,天爱最得意的未来小叔。”我笑着与他一握。
没错,千万别讶异,他确实是天爱未来的小叔,因为天爱在毕业那一年就与苗纬樵那个有商业传奇之称的大哥订了婚。
以为这只是一场比邻而居继而促成的商业婚姻而已吗?
若持有这念头的那可真是大错特错,对天爱而言,这个婚订得她可是爱得很。据天爱的说法,她自国小六年级起就开始深深爱恋着我们的商业传奇,那个总是聚少离多的未婚夫,且还是无法自拔的那一种。
“看样子,你们的握手言欢应当是表示对彼此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