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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罗马李锡尼一绥克斯图斯法(公元前367年)

    罗马共和国在公元前450年《十二铜表法》颁布后,平民继续进行斗争,公元前445年,根据卡努利乌斯法(坎努利阿法),废除了平民不能同贵族通婚的限制,但是和贫困平民密切相关的土地和债务问题尚未解决,平民领袖的社会和政治地位也仍不能和贵族相比。

    公元前四世纪初,罗马外部形势已逐渐稳定,但在高卢入侵后急剧地恶化。以前的敌人伊达拉里亚人(伊达拉里亚文明)c埃魁人和沃尔斯奇人都同罗马进行战争。甚至以前的盟友赫尔尼西人和某些拉丁城市也都想利用当时的形势反对罗马,企图摆脱罗马的领导。罗马为恢复以前的威信,曾同它们连续进行五十年左右的斗争。这时罗马贵族和平民的斗争一度沉寂下来。究其原因,大概是和当时接连不断地进行对外战争有关。面对厄魁人(埃魁人)c伏尔西人(沃尔斯奇人)c埃特鲁利亚人和高卢人的威胁和入侵,平民和贵族不得不暂停斗争,团结对敌。

    在高卢战争后,两个等级之间的斗争重新爆发了。平民经过前一阶段的斗争,虽然在政治和社会方面取得一些权利,但与平民下层密切相关的经济问题并未解决。首先是土地问题,因为罗马在王政和共和早期时代农业有重大意义。平民私人可占有小块土地。绝大多数土地名誉上是公社的公有田,氏族贵族有权为自己和投靠他们的食客占有大片公有田,供农耕和放牧牲畜之用。按罗马的习俗,战时侵占的土地除留给被征服者之外,要有三分之一甚而三分之二收归公有。这些公田很快又被贵族占有和处理,而平民则不许使用公田。因此,土地问题上贵族与平民的矛盾十分尖锐。

    随着罗马的扩张,公有地数量有所增加,贵族乘机大量侵占土地,平民所得无几,土地仍感不足。据说在公元前396年罗马征服伊达拉里亚人的维爱城(维伊)以后,曾分给每个公民四犹格(一说七犹格)土地,平民的土地要求获得部分满足。可是,长期战争特别是高卢战争的破坏,加速了小农的破产和土地的集中。同时,债务盘剥和奴役也更严重了。因此,土地c债务和争取政治上平等权利问题结合起来,又提到斗争的日程上来。

    公元前376年,李锡尼(李锡尼乌斯,西尼厄斯)和绥克斯图斯(绥克斯图,绥克斯都,塞克斯蒂厄斯,赛克斯都,鲁西乌塞克斯图)当选为平民保民官,他们针对平民最为关切的土地问题c债务问题和担任高级官职的问题,提出三项新法案:

    (一)全体公民都可以占有和使用公有土地,但占有的最高数额不得超过五百犹格(约合我国近2,000市亩);公民在公有牧场上放牧,大牲畜不得超过一百头,小牲畜不得超过五百头。这实际上是要打破贵族历来对“公地”的垄断特权,既确认了平民拥有分配公地的权利,同时也对贵族兼并土地作了一定限制,从而使土地集中的过程缓慢下来。

    (二)平民所欠债款一律停止付息,已付的利息应作债款的本金计算,尚未还清的本金,分三年偿还。这实际上等于或接近于取消原来的债务,因为当时债务人已付的息金多半能和本金相抵。

    (三)取消军事保民官,恢复执政官的制度。每年选出两名执政官,其中一名必须由平民担任。这是卡努利乌斯法的重提。平民能分享执政官的权力,也等于取得进入元老院的资格。

    这一法案遭到贵族的极力反对。元老院企图利用保民官的否决权来阻止法案的通过。他们收买了几个保民官,当李锡尼和绥克斯图斯召集平民会议进行表决时,这几个人在一群贵族的簇拥护卫下,冲入会场,阻止法案的宣读,不准平民履行表决手续。平民与贵族,围绕着新法案,展开了激烈的斗争。10年间,曾有两次弄到要采取独裁的地步。公元前376年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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