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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371年的五年间,甚至出现了贵族的牙座官空虚的状况。牙座是罗马执政官c司法官c独裁官等贵族高级官吏所坐的一种凳子,四脚成s形两两交叉,凳面是皮的,上加垫子,无靠背,四脚雕花,镶以象牙。有资格使用者,称为“牙座官”。

    以广大平民为后盾的李锡尼和塞克斯图坚持斗争了十年,在这十年里,平民总是选举李锡尼和绥克斯都为保民官,而他们也每年提出这些法案。直到第十年,公元前367年,经过激烈的斗争之后,保民官的建议获得通过,执政官的选举得以举行,绥克斯图斯当选为公元前366年的第一任平民出身的执政官。但是,平民也作了些让步,关于占有“公地”不得超过500犹格的规定,在当时大概未能实行。据考证,到公元前167年时才有500犹格的土地最高限额的明确规定。在执政官之下,任命一个司法官,执掌城内的司法,由贵族担任。此外,还设了两个尊贵营造官。李锡尼一绥克斯图斯法案的通过,是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又一重大胜利。

    罗马贵族与平民在经济问题上的另一个尖锐的问题是债务问题。按照十二铜表法的规定平民欠债后是可以沦为奴隶的,这对平民是沉重的负担。李维在《罗马史》中谈到这一问题时说:“在这些成功的战役之后,国外愈是处处显得平静,贵族的横暴和平民的痛苦也愈益厉害,特别是那些债务,愈是逼着要偿还,也就愈加无从还起。他们根本再没什么剩下来可以偿债,当他们被判定败诉时,就只能以自己的清白名声和身体交出来来满足他们的债主,以处罪代替偿债。情形恶劣得不仅光平民中间比较低微的人要遭到这种惨遇,即连他们的领导人物也一样沦落下去。”

    平民在债务问题下经过与贵族的长期斗争,公元前367年罗马通过的李锡尼一绥克斯图斯法案关于债务问题规定“已经付过的利息总数,应在本金中扣除,余下的数目,分期在三年中偿还”,但这一规定只是使债务问题对平民的威胁有所缓和,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过了41年,公元前326年罗马通过波提利阿法案,规定了债务人只以其财产而不以人身对债权人负责,因债务被奴役者获得释免。这个法案实质是取消了债务奴隶制,有似希腊梭伦改革时颁布的“解负令”而不及其鲜明。罗马奴隶主此后放弃让本国自由民沦为债务奴隶,而走上大量奴役外族奴隶的道路。

    李锡尼一绥克斯图斯法的通过是平民反对贵族斗争胜利的一个里程碑,具有重要意义:平民首次正式获得分配“公地”的权利,债务问题也暂时得到有利于平民的解决,平民能分享执政官的权力,也等于取得进入元老院的资格。既然平民获得担任最高官职的权利,其他原有和新设的官职如高级市政官c独裁官c监察官c执法官,也都陆续对平民开放了。这些措施进一步调整了平民和贵族的关系。“罗马人民”的范围扩大了,罗马城市公社的基础和新兴的罗马奴隶主阶级的统治也有所加强,同时,平民在社会和经济方面的斗争也有进展。这一切都对罗马成功的对外扩张给以有力的推动。

    这些胜利导致了罗马社会阶级结构的深刻变化,这种变化突出地表现在以下两方面:其一,平民中的上层分子可以占有更多的土地,也可以充任各种官职,并和旧的氏族贵族通婚。二者合流,形成了“新贵”,这些人被称为“豪门贵族”。这个“新贵”阶层成了罗马政治和经济上的统治者,旧的氏族贵族的概念消失了。但罗马奴隶主阶级的却增强了。正如恩格斯所说:“在罗马,氏族社会变成了闭关自守的贵族,贵族的四周则是人数众多的c站在这一社会之外的c没有权利只有义务的平民;平民的胜利炸毁了旧的氏族制度,而氏族贵族和平民不久便完全溶化在国家中了。”

    其二,平民也发生了变化,平民的上层分子变成了“新贵”,所以后来的平民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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