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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发现太突兀,我不由不怔了一怔。霍桑巴将瓶塞子拔开,先凑在鼻子上嗅了几嗅,顺手将瓶放在桌上,急忙走到床边去。我看这瓶约有三寸高,一寸直径,塞子是软木的。火酒离瓶口约二分。霍桑把他的手提皮包打开了,取出一个小镊子来。他又小心地将镊子伸入瓶内,镊出一件又怕又丑的东西,果真是一枚断指!

    我怔了一会,问道:“真是怪事!霍桑,你想这东西谁寄给你的?”

    霍桑好似没有听得,又回到床边,从皮包中取了一面小凸镜,走到窗口,横着那个断指仔细视察。我看见了这白白地带死色的东西,引起一阵厌恶,不愿意细瞧。霍桑却像一个生物学家发现了一种新标本,聚精会神地在那里观察。

    一会他喃喃地自言自语。“这是一个右手的大拇指,从死人手上截下来的,截断处在拇指的第一节节初上。被裁的时刻虽不知道,可是浸入火酒的时候还不久。”

    我问道:“是一个死人的手指?”

    “是、截断处没有血,是一个证据。”

    “是男子的,还是女子的?”

    “男子的。……唔,我知道那个人是一个有钱的所谓上流人。

    “嘱,你才瞧一瞧,就知道得这样仔细?”

    霍桑招招手。“你过来瞧。我的话并非臆断,都是有确证的。”他把那断指捧到我的前面。“你瞧,这指甲修剪得很齐整,又很细致,肌肉也很柔嫩,显见他是个从来不劳动的所谓穿长衣的上流人。因为做劳动工作的人断不会有这样的手指。”

    “你从他是穿长衣的所谓上流人,就联想到他也有钱吗?”

    “不是。穿长衣的人尽多没有钱,有钱的也不一定是穿长衣的。你这问句不合逻辑。我说他是有钱的富人,另有别的根据。”

    “什么根据?”

    “你瞧,指尖的正面还有些黄色的痕迹。这痕迹你当然也知道是烟痕,但不是寻常的纸烟或雪茄烟痕,是鸦片烟的烟痕。我虽没有尝过这亡国灭种的东西,但我看见过鸦片鬼抽烟。他们装烟时总得用大拇指,大拇指的正面总有些烟痕。若是纸烟或雪茄烟痕总是在食指和中指之间,难得留在大拇指上;即使有,也应在指的侧边,而不应在正面。”

    我连连点头道:“悟,不错。照你这么说,他既不劳动,又有吸鸦片的能力,当然是一个富人。”

    霍柔道:“是啊。现在是禁烟的时候,私贩的烟价贵得黄金似的,除了一般阔官富人们外,谁还抽得起?”

    霍桑的分析很合理,我除了全盘接受,找不出别的话说。

    我又说:“好了。我相信你不会白费工夫。但我看眼前急切的问题是查明这东西是谁寄的,和寄给你有什么用意。否则你这一番研究工作还是没有用处。”

    霍桑点点头,把断指重新浸入火酒瓶中,又把瓶塞塞好了,轻轻放在桌上。

    他答道:“对,你这话不错。我对于这寄件的人,只能有一个约略的轮廓,究竟是谁,我此刻全无把握。

    “纸包裹面有没有纸条字迹?或者可以得到一些线索。

    “没有。我拆包的时候已经留神察看,除了包面上以外,并没有半个字迹。

    我不答,重新将包纸一层一层地细检了一遍,果然不见字迹。

    我说:“那么你仔细想一想。你的朋友中到底有没有姓窦的人?

    路桑摇头道:“那里有什么姓窦的?就是这寄包的人,我敢说也决不是姓窦。

    “你想姓名是假造的?可是包面上还明明有地址哩。

    “姓名既能假造,地址难道就不能假造?

    “你怎么知道姓名地址一定都出于假造?也有证据吗?”

    “这却没有。但据我的设想,一定是便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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