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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635)早完成了三年,尺寸也是后者的七倍有余。从表面上看,两幅画所处理的题材亦全然不同——后者是在表现人类对先知言语的漠不关心、佯充体会甚至明目张胆的漠视。画家所刻意描绘(甚至为完成此作而画了许多“交谈中的人物速写习作稿”)的人的面貌正交织着平凡又琐屑的生活细节、庸俗的情感、对所谓真理的无知和敌意以及罪恶的秘密(画面前方占据明显位置且比约翰更多细节勾勒的是两个看来企图邪恶的法利赛人)。

    而在《杜普教授的解剖学课》里,七个见习者占据着画面的左方和上方将近二分之一的尺幅,中间稍下的位置——也就是木质的解剖台上,躺着一具惨白的(画面最明亮部分)尸体。尸体的左下臂(及左上臂的一部分)已被完全剖开,杜普教授右手上的钳子正探翻一整片死者的肌肉,指向手臂中心部分仍覆以血色的尺骨。

    对于观画者来说,画面的透视中心和凝聚焦点似乎是那死者左臂、左掌部位的筋肉、神经和骨骼——这也是整幅作品仅有的暖色块;然而,七个见习者的视线却透露了更微妙的玄机。在这些人里面,没有任何一个的视线“真正触及”死者乃至于解剖所展示的部位。

    画面最左方(也是见习者群体的最外围)的一人略带惶恐地望着杜普教授的大帽檐,最前方和后方(上方)的两人则或斜睨,或凝视,或自觉到入画而刻意肃容正对着画面上并未出现的画家/观画者。挤在杜普教授、尸体和这四个见习者中间,也就是看起来最接近解剖操作的三个人聚精会神所注意者却是杜普教授那只肤色光洁、姿势优雅的左手——换言之,主题的底蕴是“不被正视的解剖学课程”。

    仿佛预示了三年后《施洗者约翰讲道》之中那个“不被聆听的启示录”、“不被在意的福音”、“不被理解的预知”一样,伦勃朗让象征了人类的“见习者”在肤色光洁、姿势优雅的医生的左手——一只鲜活灵动的左手——上藏匿起他们的好奇心、求知欲和理解力。但是乍看上去,他们同真相和真理又是如此逼近,他们对生命终极的灾难(毁灭)——也就是画中的死亡——又是如此无畏无惧。

    伦勃朗在这里显示了他的幽默感。

    在这里,我们必须谨慎使用帕兹和昆德拉为“幽默”这一实践所冠戴的那个词:“发明”——因为它太容易被误解成“时间中的第一”或“历史上的第一”;事实上,在伦勃朗之前的波提切利(AlessandrodiMarianoFilipepi/Botticelli,1445~1510)和博斯(Bosch,1450?~1516)就曾经使用细腻工巧的手法,在崇高、伟大的神话与宗教题材上展示过“模棱两可”的反讽之意。前者的《维纳斯与战神》(Vee,1483~1486),后者的《沙漠中的施洗者约翰》(SanGiovanniBattistao,1480~1510)和《干草战车》(I1CarrodiFieno,1480~1512)便是著名的例子。

    然而,伦勃朗这个名字却是第一个被冠以“写实主义”(Realism)之称的艺术家。瓦特(见前引文)如此写道:

    向哲学界借用一个词汇是危险的事,因为借用它的人未必了解或重视它原来的意义,而了解且重视它原义的人又无法向借用它的人说清楚。写实主义便是如此。

    和伦勃朗属于同一时代的笛卡儿(可以从前引的有关心脏的描写文字见其一斑),建立起一种肯定知识存在、坚持知识对象(物体、世界)有一套独立于认知它的心灵之外的实在性。笛卡儿以及英国的经验论者洛克(JohnLocke,1632~1704),如是被视为哲学上的实在论(Realism)的鼻祖。固然,哲学上的实在论与艺术乃至于文学上的写实主义是同一个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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