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上警察的巴克伦,逮到一个好机会,漂亮地抓到嫌犯,升为刑警。他妈妈到场参加他的升迁典礼,看他挂上金盾勋章,亲了他一下说,法兰,如果他能看到就好了。他有些怀疑母亲的这句话。如果他老爸真的看到他升任刑警,会怎样?是握他的手,还是揽他的头?是拍拍他的肩膀,还是狠狠地甩他两个耳光?
等他从波特兰回来,在警察广场接下纽约市警局局长职务的时候,他母亲坐着轮椅,也在现场。卢迪在他那件有好几排奖章的制服上,别上局长警徽。他的母亲已经缩成一个瘦瘦小小的老太婆,距离她的大限之日,还有一年半。她的声音虚弱含糊,他得弯下腰去,耳朵贴在她的嘴边,才知道她在说什么。
“太高兴了。”她说,“你爸爸一定觉得很骄傲。他会热血沸腾,觉得你光宗耀祖。”
现在呢?他坐头等舱,住最好的旅馆,讲一些不知道说过多少遍的屁话,就换到一大笔钱。有钱人很乐意把财产分给他一些,于是,他开始尝试一个正常人不愿意接受的工作。
他老爸有什么好骄傲的?
巴克伦是爱尔兰姓氏,他跟威尔本说,英文的原意是:装订书籍用的亚麻纤维。他查过这个字的起源,发现在中古英语和古法语中就有这个词的前身,再追溯上去则是来自中亚的这个词。
爱尔兰跟中亚世界没有任何联系,除非它真是传说中“失落的十大部落”④之一。所以巴克伦应该是从盖尔语⑤的Buccrough——这个字又演变成几种难以发音的拼法——逐渐英语化变来的。这个姓在爱尔兰可是大姓,有一次去那里时他查过电话簿,在爱尔兰的摩纳根郡,有很多姓巴克伦的,这里也是他父亲的老家。他曾经想来趟寻根之旅,但是,摩纳根郡在爱尔兰中部,挺远的,而且,就算他跑到那边去,跟那些姓巴克伦的人又有什么好谈的?
威尔本说,“也有一种说法是:你会回到原先的职务上。新市长会重新任命你当局长。”
“我跟他讨论过这个问题。”他说,觉得很讶异:不知道为什么会跟这个陌生人开诚布公。他在起飞前喝了一杯“血腥玛丽”,但是,一杯酒就会让他嘴巴大起来吗?再舌灿莲花的人,他也有办法把他们三振出局,完全不担心任何不该说的字眼会从他舌尖冒出去。不,他就是想讲话,跟那杯酒没有半点关系。
“是你不想要,还是他只是来试探你而已?”
“我倒是想接,他也是想把局长的位置给我。”他说,“但我们俩都觉得这种安排不好:找我去的人是卢迪,叫我走的人也是卢迪。少了卢迪的提携,他可进不了市长官邸,虽然他并不住在那里——”
“他的家好像比较舒服,是吧?”
“他的任期才刚刚开始,把我放回局长的位置,等于是公开背弃全力辅选的卢迪,恩将仇报。他现在的地位不怎么稳固,跟着一个大英雄后面,本来就很难发挥,如果,他连卢迪的恩情都拋在脑后,选民一定有很多意见。”
“其实,任期到了,不管怎么做还不是得下台?这不就是搞政治的下场?”德州人摇摇头,“政治。一个好好的人干嘛卷到政治里面去?”
在肯尼迪机场,就没有车来接他了。他从传送带上取下行李,到出租车等候站排队等车。司机的姓是pour结尾的,应该是伊朗人。虽然搞不清楚他的来历,但是这个司机开起车来,倒有点像是嗑过安非他命的牛仔。
他的公寓在东六十七街,一栋他认为有地标架势的白砖公寓,规模大得有点像是怪物。每个星期,会有一个清洁妇来家里打扫。一个尼加拉瓜的年轻女性,笑口常开,会的英文单字不超过二十个,总是在他出门的时候过来,把他家打扫得一尘不染。他打开行李,检查邮件,回了几通电话,踱到墙角,喝咖啡、看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