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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利坐在他位于布鲁克林高地家的客厅书桌前,啜饮着晨间咖啡,看着窗外的东河。他伸手进运动裤里小心翼翼地摸着,脸上愁眉苦脸的表情如马蹄铁般挥之不去。昨天晚上,他在马拉松式的淋浴过程中,发现了使自己在热腾腾的蒸汽里打冷战的事,他的鼠蹊部皮下有一颗小小的突起物,大约一颗葡萄大小,软中带硬。

    认识盖格之前,还在《纽约时报》讣闻版工作的那些年间,哈利逐渐相信只要活过四十岁的话,早晚会得癌症。少数没有活到四十岁的人,那些丧生于车祸、被谋杀或中风死掉的人,如果他们活久一点,也一样会得癌症。如今哈利四十四岁了,已经无法信任这个躯体——他曾经共同对抗世界的战友。从所有筛选过的生命里,他知道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凯撒及布鲁托,从现在开始,他的躯体随时有可能背叛他,那个“你也是?”的一刻会到来,不是背上的匕首,而是吞咽时感觉到的肿结、镜子里一瞥的放大瞳孔,或淋浴时指尖发现的葡萄大小硬块。

    在这样的时刻里,哈利羡慕盖格。不论用什么代价,他都不愿意与之交换位子——显然这人心中的恶魔比希罗尼穆斯·鲍许的画作里还要多——不过,那钢筋包裹的心灵和意志绝对很吸引人。对盖格而言,似乎没有所谓不寻常这回事。他就像某些神秘的工程师,找到方法关闭偶然的情绪起伏及其所造成的影响。他们刚开始当拍挡时,哈利就认定盖格是服用情绪平稳剂,那种把体验人生所造成的粗糙之处磨平的药物。可是,最后哈利还是改变了自己的看法,如果盖格有服药的话,也是他的大脑所制造出来的,不论那化学加神经性的鸡尾酒药物是什么,哈利都很想来一点。

    他们是十一年前的某夜凌晨三点在中央公园认识的。当时哈利喝醉了,那是他每晚的习惯,并且正要被两个小混混踹头。几年前,他成为一个没有梦的男人——不是晚上睡觉的那种梦,而是放弃希望——放弃对新的、不同事物的希望,任何其他事都可能发生的希望。他年轻时的梦想正如自己所撰写的对象一般消失殆尽,化为尘与土;因此,他那漫无节奏的沉重脚步拖着一身骨肉、削弱呼吸的痛楚、可能被送出这个世界的可能性等等加起来,几乎都感觉很正常。失去成为总是就在咫尺之处的配角,在他几步之遥跟随着。终于要说再见的这想法使哈利受伤的嘴唇延伸成拙劣牙齿上方的微笑,就在此时,盖格从他的夜间跑步停下脚步,逗留的时间足以在一片模糊中以致命手脚攻击那些混混,在哈利能吸口气开口前便扬长而去。

    两星期后,缝了三十针、装了两颗新牙的哈利开始每天在受辱之地守夜。他并没有等很久:第二天晚上,穿着T恤和运动裤的盖格出现在滂沱大雨的小径上,哈利现身阻挡,盖格停下来,但仍原地跑步。

    “你想干吗?”盖格问。

    “只是想说谢谢。”

    盖格的湿发如擦亮般闪闪发光,雨水从眉毛滴进眼里,但他似乎不介意。哈利注意到他几乎不眨眼。

    “我叫哈利,哈利·柏迪克。”

    他伸出一只手,但盖格连看都不看一眼。

    “可以请你喝一杯吗?”

    “我不喝酒。”

    “嗯,我只是在想,因为你救了我一命——”

    “只是凑巧而已,哈利,和你一点关系也没有。如果他们踹的是一只狗,我也会做同样的事。”

    “那喝咖啡怎么样?你喝咖啡吧?”

    有那么一会儿,盖格以他沉稳、眨也不眨的双眼看着哈利,不发一语。哈利突然觉得很不安,这个人似乎在检视他、评断他。然后盖格点点头说,“好,哈利。”

    他们去百老汇的一家酒吧,坐在阴影中充满阿摩尼亚味的包厢里,盖格啜饮一杯黑咖啡,哈利喝了三杯野火鸡威士忌。接下来的三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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