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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儿破旧了。他的鼻子很长,长着一双淡蓝色的眼睛。

    “我想我不认识你。”

    “看来我是变了,”他叹了口气,“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的照片被登载在英国所有的报纸上。当然,印刷的照片不大清晰,难怪您没有认出我来。我敢负责任地说,先生,有些照片是太模糊了。要不是看到这些照片下面有我的名字,就连我自己都猜不出照片中的人是我。”

    他沉默了一会儿。现在大海正在退潮,海岸的鹅卵石滩外是黄泥带,半掩在黄泥中的防波堤就像是一头史前怪兽的脊梁骨。

    “当一个作家一定非常有趣,先生。我常想,如果我能把自己的经历写出来,那一定能吓人一跳。我以往曾读过不少书,但最近读得少了些。主要是由于视力下降了的缘故。我相信如果我试一试的话,我也能写一本书。”

    “据说任何人都可以写一本书。”我答道。

    “我不是想要写一本小说。我这个人不适合去写小说,我更愿意去写点儿历史之类的书。如果有人愿意出稿费的话,我就想写一本自己的回忆录。”

    “现在写回忆录非常时髦。”

    “无论从哪方面来看,能有我这样经历的人都不多。不久前我还给一家《星期日报》写信,提出了这个建议,但他们却没有给我答复。”

    他久久地打量着我。他的神态很有尊严,不像是要管我要点儿零钱的样子。

    “您还是不知道我是谁,对吗,先生?”

    “我真是不知道。”

    他似乎又考虑了一会儿,然后脱下他的黑手套,盯着手套上的一个破洞看了一会儿。然后他毫无自我意识地转向我说:“我就是大名鼎鼎的莫蒂默·埃利斯。”

    “哦?”

    我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深信自己过去从未听过这个名字。我看到他脸上出现了一种失望的表情,我感到有点儿尴尬。

    “莫蒂默·埃利斯,”他重复着这个名字,“您不会要对我说,您从来就没听说过这个名字吧?”

    “恐怕我只能这样说了。我经常出国,在国内的时候不多。”

    我不禁想,他是靠什么出名的呢?各种可能都被我一一推翻了。尽管在英国靠体育就能使人出名,但他这样的身板可不是当运动员的料。他可能是一个信仰医疗师,或者是一个台球冠军。当然他不可能是一名前内阁大臣,否则我也不可能不认识他。他可能曾任英国贸易部属某个已废止的委员会的主席,但他一点儿也没有一个政治家的样子。

    “您应该知道这个名字呀,”他颇有些抱怨地说道,“有好几个星期我都是整个英国谈论最多的人。再看看我。您肯定曾经在报纸上见过我的照片。那个叫莫蒂默·埃利斯的人。”

    “对不起,我还是想不起来。”我摇了摇头。

    他停顿了片刻,以使他要说的话有更佳的效果。

    “我就是那个著名的重婚者。”

    当一个你完全陌生的人告诉你,他是一个著名的重婚者,你会如何回答他呢?坦白地说,我认为自己通常情况下还是一个能言善辩之人,并为此而感到几分自负。但现在我发现自己张口结舌了。

    “我曾经有过十一个妻子,先生。”他继续往下说。

    “大多数人有一个妻子就够应付的了。”

    “哦,这需要实践。当你有过十一个妻子后,你对女人就无所不知了。”

    “那你为什么就只娶了十一个?”

    “我就知道您会这样问的。我看到您的第一眼时,我就对自己说,这个人长着一副聪明面孔。先生,我自己也对此迷惑不解。11似乎是一个可笑的数字,对吗?似乎还有什么没有完成。现在所有人都喜欢3这个数字,7也不错,据说9是个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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