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前几天你带来的女人。”
“伊莱恩。”
“我就知道,我不记得她的名字,但那时我就在想,这一定是同一个人,我以前就很喜欢她。”
“她是个好女人。”
“你们很久以前就是好朋友。”
“好几年了。”
他点头,“从头到尾,这个家伙一直说你栽赃陷害他。他现在还这么认为吗?”
“对。”
“你陷害他了吗?”
这个部分我先前没说,但现在似乎没有理由再隐痛,于是我说:“没错,我陷害了他。我运气好,一拳就把他打倒。他那下巴不堪一击,跟玻璃做的一样。你记不记得有一个叫鲍伯·萨特菲尔德的拳击手?”
“怎么不记得?他的拳赛总是那样,我是说他输掉的那几场。他总是领先很多,突然被一拳打中下巴,然后就像昏倒的公牛一样倒在地上。拳赛当然不会这样就能结束了,但一般人哪记得了那么多。鲍伯·萨特菲尔德,这名字倒真的有好几年没听到了。”
“总之,莫特利的下巴和萨特菲尔德的一样。所以他昏倒时,我就把枪塞在他手里,胡乱开了几枪,也不是陷害,我只是把罪名说得严重一些,这样他才能多坐几年牢。”
“当时你相信那女人会支持你的证词吗?”
“我觉得她会。”
“你这么了解她。”
“现在还是。”
“如你所料,她后来确实出庭作证了?”
“像个勇敢的小兵。她以为那是他的枪。那是我随身带着用来以防万一、未登记的小型自动手枪。后来搜身时,我把枪握在手里,假装是从他身上找到的,所以她根本没多想,直觉认为那是他的枪。但是她亲眼看到我抓着他的手,替他在墙上打了好几个洞。可是她仍前往作证,指称看到那家伙开枪并试图杀我。她不但供述时这么说,等证词打好拿给她时,她也签了名,若真的必须上法庭,她更绝对会坚持同样说法。”
“这种可以百分之百信赖的证人实在不多。”
“我知道。”
“结果计划成功,他进了监狱。”
“他是进了监狱,但我不确定计划是否真算成功。”
“怎么说?”
“据我所知,他出狱以来已经杀了八个人,三个在这里,另五条人命在俄亥俄州。”
“过去这十二年来,如果他不是身陷囹圄,恐怕会杀得更多。”
“都有可能。无论如何,我给了他理由,他现在选择某些特定人作为攻击目标。我破坏了规则,逆风撒了一泡尿,现在全都吹回自己身上来。我自食恶果。”
“不那么做,你也没别的办法。”
“不知道。事发当时,我并没有花很多时间仔细思考,几乎是直觉地冒出这个主意。那时我只觉得他应该待在牢里,所以想尽办法把他送进去。但现在,我大概不会再这样了。”
“为什么不?只因为你现在已经戒酒,并且找到上帝的引导吗?”
我笑着说:“我自己还不知道已经找到神了呢。”
“我还以为你们聚会就是在研究这些,”他略显不自在地拔起酒瓶木塞,往杯子里斟满了酒。“我还以为你们都直称神的名字呢。”
“我们只是直称呼彼此名字而已。大概有人自认为已经找到上帝,并和神建立了某种联系。”
“但你没有。”
我摇头,“我不太了解上帝,甚至不太确定自己是否信仰神。这信念似乎天天在变。”
“哦。”
“我现在假扮上帝已经比不上从前利落了。”
“有时候是情势所迫。”
“或许吧,我也不知道。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