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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住的旅馆正对面就有一家酒铺。酗酒的那几年里,我在那家店进进出出数不清有多少次。然而,现在我在第八大道上这家酒铺,虽然只有几条街的距离,但是走回西北旅馆的这段路却好像没有尽头。感觉街上人们的目光似乎都集中在我身上,或许是我脸上的奇异表情不自觉吸引了他们的注意。

    我直接上楼回房,进房之后立刻栓上门栓,拿出外套口袋里的酒瓶,放在梳妆台上,把大外套挂在衣柜里,西装外套披在椅背上。我又走回去拿出酒瓶,隔着纸袋去感觉那熟悉的瓶身,捧在手上感觉其重量。我把酒瓶连纸袋原封不动放回原处,走到窗边向外凝望,看见楼下五十七街对面,有个穿着和我一样外套的男人,正走进酒铺,也许他出来时也会拿着一品脱的早年时光,带回旅馆,然后站在窗边发呆吧。

    我根本不用打开这个纸袋,我可以干脆把窗户打开,把酒瓶扔出去。说不定还可以瞄准目标,把瓶子砸在那些看起来刚从教堂里出来的人头上。

    天哪,我是怎么了。

    我打开电视,心不在焉地看着,然后又把电视关上。我走回梳妆台,从纸袋中拿出酒瓶,直立放在桌上,把纸袋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中。我走回椅子坐下。从我坐的位置看不到梳妆台上的酒瓶。

    我想起刚开始戒酒时对简许下承诺。当时她说:“答应我,下次开始喝酒之前,一定要先打电话告诉我。”我答应了她。

    这种事情真可笑。

    但现在我无法给她打电话,她已经不在城里,我曾嘱咐她不能把行踪告诉任何人,包括我在内。

    除非她没有走。前天曾接到她打来的电话,但这又能证明什么?回想起来,当时的电话线路毫无杂音,声音听起来仿佛她当时正在隔壁房间。

    即使不是在隔壁,她也可能还待在利斯本纳德街的家里。

    她会那么做吗?她是否会认为那些危险状况全都是我自己想像出来的,因而对我说谎,然后仍留在她家?

    不,我想她应该不会那么做。不过我还是拨了个电话。电话接通后,传来的是答录机的声音。真是不可思议,这世界上似乎没有人家里没有安装电话答录机。多年以来她答录机的留言都没改变,我听完之后便开口说:“简,我是马修。如果你在家,来接电话好吗?”我沉默了一会儿,答录机还在寂静中继续录音,然后我说:“我有非常重要的事。”

    没人回应,我挂上电话。当然,不会有人答话的,因为她现在正不知身在何处。她没有骗我,如果决定留在城中,她一定会告诉我的。

    无论如何,我的确是遵守诺言打了电话,但没人在家,这也不是我的错。

    不,这一切都是我的错,是因为我警告她离开这里,让她搭上出租车驶往机场。一切都是肇始于我多年前的行为,早在我认识她之前。由于我这项行为使得她现在必须远离他乡。都是我的错。老天。在这世界上,每一件事都是我的错。

    我转过身来。早年时光放在梳妆台上,天花板上的灯光反射在酒瓶上闪烁着。我走过去,拿起酒瓶,研究瓶身上的标签。酒精浓度是百分之四十。多年以前,一般平价的波本酒,酒精浓度都是百分之四十三。有些狡诈的制造商擅自把浓度降低至百分之四十,但价格维持不变,由于联邦货物税是依照酒精成分来计算,制造酒精的成本远高于纯水,酒客要获得相同的酒精效果,必定会增加购买数量,所以酒商只要略微刺激市场需要就可以大获利益。

    当然价格中已含税的波本酒,酒精浓度仍然是百分之五十。某些品牌甚至各有其特殊的浓度,例如杰克·丹尼的浓度是百分之四十五,野火鸡是百分之五十点五。人脑袋里的这些念头也真可笑。或许我刚才应该买两百毫升的,或二百五十毫升的。我放下酒瓶回到窗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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