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中国的粮食总产量创历史最高记录,达到45644万吨,这是连续几年粮食丰收后的又一次大丰收。
偏偏就在这丰收之年,中国发生了全国性的粮价暴涨,这是有史以来绝无仅有的现象,也是极不正常的一种现象。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多,有农民对粮食收购价提高的预期心理和惜售思想;有少数群众对税制改革的误解。但最关键的一点,却是我们对粮食购销体制的错误理解。
中国从1953年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体制,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对保证全国的粮食供应,起了较大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以计划经济为框架的僵化体制越来越暴露其弊端,尤其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80年代末期,沿海一些地方首先对这种体制进行改革。1992年11月1日,全国宣布放开粮食购销价格和经营,到1993年底,全国95%以上的县市放开了粮食价格。
遗憾的是,我们错误地理解了“放开”的概念,以为放开就是放任自流、撒手不管。否认粮食作为特殊商品的性质,谁愿经营就可以经营,爱怎么涨价就怎么涨价。认为国家再采取任何平抑粮价、稳定粮食市场的措施,都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都是走回头路。于是,一些地方放松了粮食生产,粮食种植面积大幅度下降;一些地方放松了粮食市场管理,个体私营粮商控制与垄断了粮食市场;一些地方放松了粮食的收购工作,大量粮食掌握在个体私营粮商手里……特别是粮食部门的一些同志,对放开粮食市场和价格后如何调控粮食的生产和购销,缺乏应变措施和必要的思想准备。全国原有的3.2万个国有市镇粮店相当一部分已名存实亡,主要经营的是粮食以外的商品。以前由国家粮食部门承担的收购农村余粮以及调剂地区间粮食平衡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落到个体户及其他社会集体身上。据统计,福建省非国有渠道经营粮食的企业在5000家以上;上海居民用粮50~60%转向集市,而有的社会集团用粮100%直接来自粮食产区。全国冒出许多个体囤粮大户,动辄是十吨百吨。
相当一部分粮食控制在个体商贩手里,为哄抬粮价埋下了隐患。1993年,中国的粮食生产获得大丰收,仅个别地区出现不平衡状况,这本是正常现象,但一些不法商贩趁机哄抬粮价,制造粮食紧张的假象,使局部地区的粮食问题扩散成为全国性的涨价风潮。四川省有一个城市,35家个体粮店在同一天突然将粮价提高每公斤0.5元,引起全市恐慌,随之全市大大小小的粮店纷纷攀比效仿,使粮食涨价成为定势。
由于我们对粮食经营与价格放开后的市场形势估计不足,对紧急情况准备不够,以至粮食市场稍一波动,我们便措手不及。
一个错误的观点,便给我们带来一场灾难性的风波。
事实上,世界上没有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会对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安定的粮食价格完全放任不管,相反,任何一个国家对粮食都是政府管理,对粮食价格实行干预。粮食价格政策成为各国粮食政策的主要内容。从美国的价格支持政策到日本的管理价格制度、欧共体国家的干预价格和门槛价格等等,无不是对粮食价格的严格监控。农业生产较为发达的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粮食价格管理更为严格,几乎由小麦局一手制定,统一收购,最后以汇总成本制的方式支付。日本对粮食的管理很细,它的大米市场多年都是不放开的,最近迫于美国的压力放了一点,但并不放得很开。进口的大米便宜了,照样还是卖国内高价,用外贸赚的钱补贴本国农业。韩国也是不放开的,前两年放开了,结果也出了乱子,总理、部长都辞职,以谢国民。
当然,我们对粮食流通体制的管理不是计划经济经济下的那种依靠行政命令“管死”的老办法,而是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来加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