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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程度上的畅所欲言,各抒己见。没有了这一观点与那一观点的碰撞,没有了这一意见与那一意见的交锋,也就没有了这一立场与那一立场的比对与接近。理论的自主创新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是个体行为。众人拾柴火焰高。只有健全的机制,保证了多个群体的不断交流、探讨、切磋、砥砺、磨合、实验、总结、反馈,才能逐步完成一个理论的创新。也只有这样形成的创新理论才能经受得起实践的检验,才能有利于我们事业的健康发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坚持认为,没有争论,就没有共识。事关路线,事关大局,该争的还是得争,该论的依然得论。

    那么,这是不是违背了邓小平“不搞争论”的观点呢?邓小平确实说过:“一争论就复杂了,把时间都争掉了,什么也干不成。”但邓小平同样说过:“目前进行的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的讨论,实际上也是要不要解放思想的争论。大家认为进行这个争论很有必要,意义很大。从争论的情况来看,越看越重要。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这是毛泽东同志在整风运动中反复讲过的。只有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顺利进行,我们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也才能顺利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争论,的确是个思想路线问题,是个政治问题,是个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问题。”如果把这两段话加以完整的理解,就不难发现,邓小平反对的是决策后的无休止争论,并不反对甚至还很支持决策前的探讨和论证,因为决策后的无休止争论必将导致无所适从,什么事也干不成,而决策前的探讨和论证却是将“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争回来了,把“毛泽东思想的精髓”争回来了,把“正确的政治路线”争回来了,把“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争回来了。

    从“两个凡是”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之争,到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与“非特色”之争,再到“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之争,再到中国发展的“科学”与“非科学”之争和中国崛起的“和平”与“非和平”之争,每一个以天下为己任的中国人都已做出并将继续做出自己的回答。然而,这并不就决定了我们每一人的回答具有泾渭分明的排他性。

    真正意义上的学术之争是不搞“一言堂”的。

    真正意义上的学术之争是宽容的。

    真正意义上的学术之争是非情绪化的。

    无论谁想使自己的判断令人信服,表述时都应该冷静和不带偏见。

    现在,就让我们来冷静地对待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创新理论吧。胡锦涛不止一次地提醒我们:“理论创新必须以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前提,否则就会迷失方向,就会走上歧途,而坚持马克思主义又要以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推进理论创新为条件,否则马克思主义就会丧失活力,就不能很好地坚持下去;最广大人民改造世界、创造幸福生活的伟大实践是理论创新的动力和源泉,脱离了人民群众的实践,理论创新就会成为无源之水,就不能对人民群众产生感召力、对实践发挥指导作用。”胡锦涛的提醒言简意赅、语重心长。有这样的提醒和没有这样的提醒是完全不一样的。只有有了这样的提醒,我们才能对于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推进理论创新”有一个全面而又深刻的理解。

    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根据实践的发展不断推进理论创新”的结晶就是开辟、建设、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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