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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话到底要干什么。终于,雷缓缓地说:“你是说是弗兰克斯福德把他自己锁死在里面,对吗?”

    “一点也没错。”

    “然后你把他杀了。”

    “错。”我用罗伦的警棍轻轻打了打自己的手掌,“明白吗?这我就很有把握了。”我继续说,“因为我很清楚一个事实,我没有杀弗兰克斯福德。在确定了我进门之后他还没有死这件事后,我的思绪豁然开朗。这话的意思就是——我知道是谁杀了他。”

    “谁?”

    “很明显了,不是吗?”我用警棍指了指,“当然是罗伦,还会有谁?”

    我看着罗伦的右手。很有意思,他的手就放在腰际的枪套附近,只是他的枪套现在在我的腰上。他发现我在看他,手赶紧放了下来,脸色微红。

    “你是神经病。”他说。

    我不是。

    “这就是双子座典型的行事风格。胡乱扯个弥天大谎,说到哪儿算哪儿,看别人会不会相信。雷,我看我们还是把他抓起来吧,先用你的手铐把他铐住。他已经逃跑过一次了。”

    雷沉默了一阵。然后他对我说:“你是刚刚编出来的,是不是?把一些片段胡乱凑起来的吗?”

    “不是,我有很确凿的证据。”

    “那你为什么还要吊我的胃口?”

    “雷,你不要再听那个疯子的话了——”

    “闭嘴,”雷·基希曼说。他又对着我加了一句:“说吧,伯尼,我的好奇心被勾起来了,说完吧。”

    “好。”我说,“其实很简单,J·弗朗西斯·弗兰克斯福德那晚本来是要参加一出戏的首演的,都说好了,所以我才挑那个时间到他的公寓去。我有内线消息,那人告诉我他那时不会在家。

    “他也的确准备要出去了。他身上穿着睡袍,正想换衣服,却发生了意外。我不知道他是中风、晕眩、心脏病发作还是滑了一跤,结果就是他穿着睡袍躺在床上,不省人事。在这个过程里,他可能撞翻了一盏灯或是什么别的东西,噪声惊动了邻居,才会有人报警。这只是插曲。重要的是,他躺在卧室里,昏迷不醒。在我进入公寓的时候,门的锁死装置当然还是扣得好好的。”

    “一派胡言。”罗伦说。

    “让他说。”雷的声音很冷静,“到目前为止,你都还没说到正题,伯尼。”

    “好的。我进到公寓就开始工作了,根本没离开客厅。除了检查桌子,也没有做别的事情,因为盒子应该在里面,而我却没有找到。就在这个时候,你们进来了。我们聊了起来,谈好价码,然后罗伦突然想上厕所。”

    “那又怎样?”

    “根据他的说法,他进到卫生间,上了厕所,回来的时候转错了弯误闯入卧室,结果发现了尸体。于是,他转身冲回客厅,我们俩正在那里等他。罗伦大叫了一声,脸色突变,昏倒在地。”

    “这一幕我们都看到了。伯尼,然后你狠狠打了我一拳,让我像条狗似的趴在地上。”

    对于最后的指控,我只能耸耸肩。“罗伦其实一眼就看到弗兰克斯福德了,”我说,“他的眼睛应该很敏锐。如果你从客厅走到浴室,还没到浴室就可以看到卧室里有道粉笔的印记。当然那个时候没有粉笔的印记,不过却有个人在那里,瘫在床上。好奇的罗伦没有上厕所,而是进屋查看。”

    “然后呢?”

    “他在里面待了好几分钟。这时,弗兰克斯福德突然回过神来。我不知道罗伦认为他是死了,还是昏过去而已,但这不重要,总之弗兰克斯福德突然睁开眼瞪着他,罗伦想也没想就拿起他最信赖的警棍,朝弗兰克斯福德的脑袋打过去。”

    “胡说!”罗伦说。他的声音在颤抖,但可能是因为愤怒,而不是因为有什么罪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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