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疯了,我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为了钱。”
“什么钱?”
“就是弗兰克斯福德睁开他浅蓝色的眼睛看到你之前,你拼命往皮夹里塞的东西。那个时候,钱散了一地,他的身上、地上到处都是钱。”我对雷说,“知道吧,弗兰克斯福德就是那种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中间人,手上握有很多把柄,视需要而用。他当然有银行户头,有保险箱,有藏钱的地方,但他也有很多现金在身上。只要是做中间人的,不管合不合法,身边都会有点现金。我只是个偷东西的小偷,今天晚上还不是拿得出一万美元来?”我觉得没什么理由告诉他们其中有一半不是我的。
“在弗兰克斯福德的公寓里一直没有出现过钱,不在抽屉里,也不在衣橱里。没看到他放在墙上的保险柜里,也没看到他藏在书桌里。大家搜了这么多遍,还包括我今天搜的一遍,唯一没有看到的就是现金。”
“你是说,没看到现金是因为全被罗伦拿走了?”
“胡说八道。”罗伦说。
“不是。”我说,“不知道弗兰克斯福德为什么昏倒,但可以确定的是它来得很快——中风、跌倒,都是一瞬间的事情。我猜先前有人给了他一笔钱,可能要他转给什么人,数目一定很大,他因此才耽搁了去剧场的行程。访客给了他钱之后离开,他把钱拿到卧室,显然在昏倒之前数过一遍。罗伦走进卧室时,里面是一个生死不明的人和满地的百元钞票。”
“这是你的推测。”
“是吗?我的公寓被搜得像是台风过境,雷,每个抽屉都被翻出来、每本书都被抖过了,你觉得搜查能有多彻底,他们就干得有多彻底。不管蓝盒子里有什么东西,都不可能激励他们这么认真。有人知道弗兰克斯福德被杀的时候身上有一大笔钱,谁会知道这一点呢?当然是给他钱的那个人。我想可能是迈克·迪巴斯或是别的跟他有关系的人。反正这钱不是要转给迪巴斯的,就是迪巴斯给弗兰克斯福德,让他用来打点别人的,以防调查的矛头指到他身上。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不可能是访客杀了弗兰克斯福德,而锁也锁得好好的。那家伙——为了方便起见,姑且认定他是迪巴斯好了——非但没有杀弗兰克斯福德,还留了一大笔钱给他。这笔钱一定不少,在弗兰克斯福德死后,迪巴斯不肯吃这闷亏;也因为数目很大,罗伦才起了杀心,觉得值得干这一次。”
“雷,他疯了,这家伙疯了。”
“我不知道,罗伦。”雷说。
“你是在开玩笑,是不是?”
“我不知道,你一向很爱钱。”
“你的意思是你相信他的胡说八道?”
“你本来就是什么钱都拿的,罗伦。不过你做得那么幼稚,还是让我很惊讶。通常干这行的,需要过一段时间才会伸手拿钱。钱是我们这个体系里的一部分。工作久了,做事便越来越狠辣,拿钱的胃口也越来越大。但是你,罗伦,你一出道就这么贪,拿钱从没手软过。也许白羊座还是他妈的什么星座的本性就是如此,你是我这辈子见过最贪婪的警察。”
“雷,但你知道我从没杀过人。”
“我不怎么确定。”
“行了,雷,你想我会用警棍杀人吗?”
我很高兴他自己提到这一点。我甩甩罗伦的警棍,往我的手掌里一拍,声势惊人。“好棒的警棍,又光又滑。任何人看到这根警棍都可以确定它没有被用来打过人,罗伦。”
“我本来就没有啊。”
“你是没有。也没有把它掉在地上、撞到什么东西,更没有用它刮过墙壁。甚至在两天前,你根本还没有用过这根警棍!”我很戏剧化地用警棍指着他,坦白说这有点夸张。“这是新的,对不对,罗伦?全新的,没用过几天。因为旧警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