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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佩辛斯对着葡萄柚对面说话:“我从前总是以为,研究文学的学生好像做研究的化学家——都是弯腰驼背干干瘦瘦的年轻人,眼睛闪烁狂热的光芒,完全缺乏性吸引力。你是例外,还是我没看出什么呢?”

    “我才是没看出什么呢。”罗威强调说,然后用力地吞下一口水果。

    “我注意到精神的贫乏没有影响到你的胃口!”

    “谁说是精神的?”

    侍者拿走空盘子,换上两杯肉汤。

    “美好的一天!”佩辛斯匆匆地说,急急喝了一口汤,“年轻人,告诉我一些你自己的事吧……我是说,要说得像私人传记!”

    “我宁愿泡鸡尾酒。这里的乔治认识我,即使他不认识我,也不会有什么差别。乔治,来两杯马丁尼,越涩越好。”

    “莎士比亚和马丁尼!”佩辛斯低声说完后叽叽咯咯地笑了,“真新鲜!我明白了。所以说你为什么是个学者却还能像普通人一样有那些凡俗之举。你把酒精洒在灰尘遍布的书页上,然后书就烧起来,对吗?”

    “就像魔鬼一样。”年轻的罗威先生微笑说,“事实上,你故作聪明,我厌烦和聪明的女人吃饭了。”

    “好,我喜欢那样。”佩辛斯气呼呼地说,“你这狂妄自大的人!我可是有文学硕士的学位。我告诉你吧!我写过一篇论文讨论托马斯·哈代的诗!”

    “哈代?哈代?”年轻人问,皱皱他直挺的鼻子,“喔,那个凑韵脚的家伙!”

    “你在胡说些什么啊?我怎么故作聪明了?”

    “老莎基本的精神。我亲爱的小姐,如果你真的能够欣赏莎士比亚,你就知道他的诗不需要外在的刺激。他的诗本身就燃烧着光与热。”

    “听你的。”佩辛斯喃喃说,“先生,谢谢你。我将永远不会忘记这堂小小的美学课。”她的两颊烧得红扑扑的,狠狠把一个小面包撕成两半。

    他把头往后一甩,大笑起来,乔治托着上面有两杯琥珀色酒杯的盘子,被他的笑声吓了一跳。

    “喔,老天爷!”罗威上气不接下气,“她受不了了!我想我们两个人都有点疯癫……”

    “萨姆小姐?”

    “达玲!”

    “叫我佩辛斯吧!罗威先生。”

    “好极了,就叫佩辛斯吧!”他们严肃地干杯,两个人的眼睛在杯缘交会,双双开怀大笑,被鸡尾酒呛个满喉,“现在开始写自传了。我的名字叫高登·罗威,到圣诞节就满二十八岁,我是个孤儿,我的收入微薄得可怜,我想扬基队今年真是烂透了,我知道哈佛买下一个特棒的四分卫,还有如果我继续看着你,我就想吻你了。”

    佩辛斯的脸红得熟透:“你是个很奇怪的年轻人。不,这不表示接受,你最好放掉我的手,隔壁桌的两个老太太不以为然地看着你呢……天啊,我羞死了!只因为听到‘吻’,就脸红得像小女生!你一向如此轻佻吗?我宁愿听听弥尔顿如何安排韵脚,或蝴蝶的品种问题。”

    他看着她,笑容慢慢消失:“你真是好得不得了。”他说着,奋力攻击他的肉排,彼此沉默了一会儿。他抬头时,两个人彼此严肃地打量对方,后来佩辛斯的眼睛先落下。

    “说实话,佩蒂——真高兴你让我这样称呼你——这种孩子气的粗俗是我的躲避不及的。我知道我不太聪明,我一直在社交上很笨拙。我少年时,生命里最好的时间都献给追求更好的教育。这些年,我一直想在文学研究界做出一些惊天动地的事。你知道我的野心非常大。”

    佩辛斯轻轻地说:“野心从来不会毁掉一个年轻人。”

    “谢谢你这么宽容我,好小姐。我不是创造型的人,研究很吸引我。我想我原来应该去讲生物化学或天文物理的。”

    佩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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