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靠近广场的一家公寓里,菲利普将晚班邮件交给卡森·查默斯。除了通常的信件外,还有两件盖着外国邮戳的。
一件国外寄来的小包里带有一张女人的照片。另一件里有一封冗长的信,查默斯聚精会神地读了很长的时间。这封信是另一个女人写的,信里的话口蜜腹剑,对那寄照片的女人含沙射影。
查默斯将信纸撕成成千张碎片,然后大踏步地走来走去,也不怕磨损脚底下昂贵的地毯。来自丛林里的一只野兽被关在笼子里是怎么个表现,一个人被关在笼罩着怀疑的屋子里也就是那副模样。
烦躁不安的心情渐渐克服了。这地毯不是《天方夜谭》里的魔毯,沿着它只能走十六英尺,飞三千英里它实在无能为力。
菲利普又露面了。他从不进屋,而总会露面,像一个甜言蜜语的伊斯兰教神灵。
“您在家里吃饭,还是到外面吃?”他问。
“在家里,”查默斯说,“过半小时。”他闷闷不乐地倾听着一月的劲风像风神的长号吹过空荡荡的街道。
当神灵即将消失的时候,他又说道:“等一下。我回家穿过广场一端的时候,看见好些人排队站在那儿,还有一个人站在什么东西上讲话。那些人为什么排队?他们在那里干什么?”
“他们是无家可归的人,先生。”菲利普说,“那个站在一只箱子上的人设法找住处好让他们过夜。有些人走过来听他讲话,向他捐钱,然后他根据钱数,够几个人住宿就分派几个人。那就是他们排队的缘故,他们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分派去住宿。”
“等到晚餐准备好了,”查默斯说,“你从那群人中找一个来,请他跟我一起吃饭。”
“哪……哪……哪一个?”菲利普结结巴巴地说,这在他侍候主人期间还是破天荒。
“随便挑一个,”查默斯说,“你只要看他人比较稳重——稍为干净一些的当然不妨,就这样。”
要卡森·查默斯来当一回哈里发①,却是非比寻常的事。可是这一晚他觉得老一套的办法治不好他的烦恼。他总得找一件非同小可、不拘一格的事,一件味道浓烈、天方夜谭式的事,来缓解他的心情。
半小时过去,菲利普已经像神灯的奴隶②那样完成了他的任务。楼下餐馆里的侍者们急匆匆搬上美味佳肴,餐桌布置了两个人的席位,桌上的蜡烛在粉红色的灯罩里闪耀着愉快的光辉。
仿佛引进一位红衣主教,又像抓住一个强盗,菲利普带进一个瑟瑟发抖的客人,那是从乞求宿处的一行人中硬拉来的。
像这样的人通常都称之为劫后余生的人。如果这比喻用在这里的话,那么他该是一个遭了火灾因而无家可归的人,直到现在那随浪漂流的船身上仍然余烬未灭。他的脸和手刚刚洗过,那是菲利普所坚持的庆祝宰牲节的礼数。他站在烛光之中,那模样跟这所公寓房间的庄重的摆设很不相称。他的面孔很苍白,像是有病;像爱尔兰作曲家的红色外套一般色调的胡茬简直要遮到眼睛边上。菲利普梳过他的淡棕色的头发,却无法使之就范,因为头发早已结成一片,同他经常戴的帽子的轮廓倒很合拍。他眼睛里充满失望、狡猾,又带挑衅意味的神情,像是被恶作剧的人们逼在角落里的一条野狗的眼神。褴褛的外套直扣到领口,却现出四分之一英寸高的假领。当查默斯隔着圆形餐桌从椅子上站起身的时候,来人却没有丝毫忸怩不安之态。
“如蒙不弃,我很高兴有你作伴用餐。”主人说。
“我名叫普卢默,”这位大路来客说,嗓音沙哑却咄咄逼人。“如果你像我一样,乐于知道同你进餐的人的名字。”
“我正要告诉你,”查默斯有点急匆匆地说,“我名叫查默斯。你坐在我对面行吗?”
头发凌乱的普卢默弯了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