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nibbanamparamam—sukkam)”此为极乐,这是因为此乐非为感官经历之乐。这是一种从生命的痛苦中获得解脱的快乐。
普遍来说,痛苦终止这一事实被说成为乐,虽然这并不是形容这一真实的恰当词语。
涅槃于何处?
在《弥兰陀经》中,那先比丘这样回答这个问题:
“观看东西南北上下四围,无有一处可为涅槃所处,而又无所不处。正确指导生命,以德为依,富有理念之人,或于希腊,或于中国,或于亚历山大,或于拘萨罗,都可认识它。
“正如火不被储藏于任何一特别之处,而是当必要因缘相聚时才生起。同样地,涅槃也不被说成存在于任何一处,而是当一些必要条件圆满时才证得。”
在《边际经》中,佛陀说:“在此六尺之躯,以及想和受,我说世界,世界之始,世界之灭,以及导引世界之灭因。”(5)
在此,世界意指苦。所以,世界的终结,就是苦的熄灭,这就是涅槃。
一个人依此六尺之身而得涅槃。涅槃不是所造,也不是有所造作之事。(6)
涅槃存在于地水火风找不到依靠之处。
在谈到有关涅槃时,《相应部》说:
“裂化、流淌、燃烧和移动的四大再也找不到所依之处。”(7)
在《优陀那》(8)中,佛陀说:
“诸比丘,众河流归集大海,暴雨滂沱,大海却不为之低浅,也不为之满溢。同样的,虽然众多比丘获证无余涅槃,于涅槃之境不增不灭。”
因此,涅槃不是一种圣我滞留的天堂,而是一种我们可及之法(体证)。
永恒的天堂提供人们所有希求的欲乐,在那里众生尽情地享受乐趣。但就实际看来,这是难以想象的。一个人绝不可能想象得出这样一个不变之地的存在。
弥兰陀国王承认没有一个可藏涅槃之地,但又问那先尊者,是否有一可供人们依据的基础,以此来正确指导生命,获证涅槃。
“是的,大王,有这样一个基础。”
“那先尊者,何为这样的基础?”
“大王,戒为其基础。如果以戒为依止,意念严谨,无论其人在何处,赛提安斯、希腊、中国、塔陀里、亚历山大、克什米尔、甘达罗,或于山颠,或在最高天,正确指导生命者,都会证得涅槃。(9)
什么获证了涅槃
这个问题不得不被放在一边,因为佛教不承认有一恒常实体和不死灵魂的存在。(10)
所谓的有情众生,也就是我们经常听到的所谓灵魂的躯体,仅仅为一堆因缘造作之因素。
比丘尼阿罗汉金刚说:
“当每一个零件都准确地安置好,
轮车之词在我们心中产生,
正如当五蕴结合在一起时,
我们习惯上说是人类众生。”(11)
根据佛教,所谓的众生是由心法和色法(Nama—Npa)组合而成其本身就在闪电般地不停变化中。除此两种构造元素,不复存在永恒之灵魂和不变之实体。所谓的自我只不过是一幻觉而已。
佛教不说永恒的灵魂和梦幻的自我,假设了一个强大的生命之流(阳nta以,只要有无明和贪欲的供给,生命就会无休止地迁流下去。当一个人祛除这两种根本大缘,获证阿罗汉,在其最后涅槃时就停止了迁流。
从传统方式来看,有人说阿罗汉获证无余涅槃,或住入涅槃。
“就当下现前而言,没有不变的自我,也没有一同体有情,更不用说在涅槃中有一自我,或灵魂的存在。”
《清净道论》云:
“只有苦的存在,而没有痛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