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不过我一直拒绝相信他们是报以这样的态度写作的。当然,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我也能给予他们深深的理解;毕竟以这样一份工作谋生要舒服许多,好过整日风吹日晒地在街上卖火柴,好过在公共厕所里面当服务生,因为那些工作只能让你的眼界更加狭窄,难以透彻人性的繁杂。我想,这些作者都是一些人道主义者,他们创作的源源动力来自于那些国民教育所创造出的庞大的读者阶层。于是,一个个故事便从他们的笔下讲述出来:火车脱轨、撒哈拉飞机迫降、船难和火灾、鸦片魔窟、走私贩的山洞以及邪恶的东方人等,我想借此来引导读者,希望他们有一天能重新拾起对简·奥斯汀的欣赏。
接下来,我讨论的重点是犯罪故事,特别侧重的是对谋杀的讨论。虽然说欺诈和偷窃同样是犯罪,而且所需要的侦探技艺也异常高超,但我对此兴趣淡然。让我们找一个恰当的视角来看这一类小说——用绝对论的角度看:偷,不论你偷的是价值两万英镑的珍珠项链,还是在沃尔沃思花几先令买的珍珠项链,这都是偷,没有本质区别;同样,欺诈,骗了三块七毛六分钱与骗了百万英镑的巨款本质上也无甚区别,都是欺诈,行径同样肮脏。对于一名犯罪小说家来说,除了谋杀,人性的一切对他都是陌生的,他不能像那位乏味的古罗马人一样了解人性的一切。在我看来,谋杀的想法每个人都曾萌生过,只是基于对刑法的畏惧和良心谴责而迟迟未肯动手罢了,或者说刑罚才是有效阻止这一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所以,谋杀是最合乎人性的犯罪行为。然而与我们不同的是,我们所畏惧的因为谋杀所带来的风险谋杀犯却敢于承担,而他们的行为也给他们带来了难忘的阴影——绞架。
当然,在谋杀数量上,侦探小说家也应该控制好度。最完美的谋杀就是一场,当然,两场也在接受范围之内,如果能把第二场谋杀设置成第一场谋杀的直接结果那是最好。当破案正处于乏味阶段的时候,作者为了活跃气氛而仓促引入第二场谋杀,这无疑是最错误的决定。当谋杀一旦超过两场,性质就变了,就成了屠杀。一起又一起的死亡事件让人感觉很可笑,完全失去了让人惊悚、战栗的效果。在这一点上,以美国作家为甚,一两场谋杀根本满足不了他们的需求;受害人往往是通过毒杀、捅杀、棒杀或者枪杀被成群地杀害,完全一副屠宰场的场景,像是在戏弄观众一样,让人很是不爽。虽然这看起来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情,但是就美国庞杂的民族来说,似乎又是合理的;美国的生活中各种暗流涌动,她的活力、冷酷和冒险精神完全不同于我们这个守法、安稳而又乏味的国度。因此,小说家们也拥有足够多的背景去创作,而且这些背景大多是充满灵感的。松语文学Www.16sy.coM免费小说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