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氾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被万物而不为主,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
(翻译:大道广泛周流,可左可右。万物依赖它生长而不推辞,功业成就而不据为己有。覆盖万物而不自以为主,可称它为“小”。万物归附而不自以为主,可以称它为“大”。因为其不自以为大,所以能成就它的大。无言而自然。所以狂风不能持续整个早晨,暴雨不能持续整天。谁使它这样的呢?天地。天地尚且不能持久,更何况人呢?)
(备注:1c承接上文,自该段起便开始揭示其知晓天下情状的原因。
2c大“道”无所不在,故其可左右;大道独立不改周行不怠,故而功成不居。
3c“衣被万物而不为主,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我们说道即是最小又同时是最大,该句正是此意,只是解释的途径不一。“希言自然”是对该句的解释,一切都是自然而然,不为大故能成其大。
4c“希言自然”是为承上启下之句,两段本相连接,并非原版只做开启下文。上文言“希言自然”,下文则阐述勉力作用不能持久。更甚者则“强梁者不得其死”。)
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
(翻译:所以从事于道者合同于道,从事于德者合同于德,从事于失去道与德者就失去道与德。同于道者,道也乐于得到他;同于德者,德也乐于得到他;同于失者,失也乐于得到他。)
(备注:1c该段与上段亦本为一段,自“大道氾兮,其可左右”至“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便是“吾何以知天下然哉”的解释。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同于道者故可修天下而德普,故可知天下之情状。
2c道化生万物,德保全万物,万物不可恃强妄为,则从事于道德而道德接纳之。道大,德亦大,上天有好生之德,故无抛弃之人,无论你是谁,做过什么事,只要肯回头,道就在身边,所以佛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违逆道者,受天之刑法,叫做天之戮民,世俗之人无不是天之戮民。
当然了,并非只有做大逆不道的事才叫做违逆道,所谓的“大逆不道”其实是违逆人道,事实上,不知保身长命而恣意妄为者都叫做违逆道。
道无处不在,故而世俗之人,每做任何一件事,都会得到相应的结果,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是人们不能察觉细微而已。《天瑞》曰:“人自世至老,貌色智态,亡日不异;皮肤爪发,随世随落,非婴孩时有停而不易也。间不可觉,俟至后知。”便是此意。至于所谓“细微”,前面已经详细解释,而俗话说“举头三尺有神明”一点无差。
所以,是否应该废除死刑答案是毫无疑问的。人类最需要的不是惩罚,而是宽恕,宽恕的不是他人正是自己。也许有人问:那就让坏人逍遥法外吗?简单回复一下:1c有天地然后有万物,万物皆是阴阳化和而来,除天地外,无至阴至阳之物,所以世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与坏人,好人可做好事,坏人也会做好事,好人好的出发点可能引起坏的结果,坏人坏的出发点也可能有好的结果,论迹论心,好与坏的标准很难确定;2c冤冤相报何时了;3c每个人都是天之戮民,受道的制裁,天网恢恢疏而不失,没有人能替天行道,替天行道者叫做代大匠斫,代大匠斫者,无有不伤其手者,后文有此解释;5c罪人作恶是结果,而众人都忽视其原因,因影响果,果又反过来影响因,因果会反复报应,后文再详细解释;6c死刑除去的是罪大恶极之人,而其如果可改过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