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然处于死刑则有违初衷,若其仍然任意妄为,自然终遭天戮,何必劳人亲自动手。
发挥开来,不仅死刑,其实所有的刑法法律本没有存在的必要,但人们更应该知道,礼仪制度是应运而生的产物,《礼记·礼器》曰:“礼,时为大,顺次之,体次之,宜次之,称次之。”意思是说,礼仪的制定,首先要合乎时代背景,然后是顺乎人情,然后是区别对象的不同,然后是适宜情理,然后要与身份相称。条纹律令是在时机成熟的情况下产生的,也是在时机成熟后才能废止的。)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翻译:道化生万物,德畜养万物,物体赋予万物形态,形势促成万物。因此万物莫不尊崇道而珍贵德。道的尊崇,德的珍贵,在于没有命令而顺其自然。所以道化生万物,德畜养万物,使之生长发育,成熟结果,使其受到抚养c保护。化生养育,化生而不占有,成就而不自恃,尊长而不主宰,这就是“玄德”。)
(备注:1c上段讲万物从事于道德而同于道德,可知天下情状,该段承接上文得出万物无不尊道而贵德的结论。
2c求以得,有罪以得免邪,故道为天下贵;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玄德即最大的德,故而道贵而德尊。道与德即为全文描述之对象。)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翻译:道可以叙说,不是永恒的道。其名可以命名,不是永恒的名。无,叫做天地的开始。有,叫做万物的根本。所以从常无中,将以观察天地的微妙。从常有中,将以观察万物的边际。这两者一同出现而名称不同,都称之为“玄”。玄秒而又玄妙,是众妙的法门。)
(备注:1c阐明道之尊德之贵,自该段则正式开始了对于道的阐述。
2c前面讲,道是勉强的称呼,自然讲解也是勉强的讲解,该段则给出了原因,即可以叙说的道并不是永恒的道,可以命名的名不是永恒的名,所以老子说强字之曰,强为之名。那为何可以说出来的道就不是原本的道呢?因为万物本自混沌,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本就无法用语言叙说,故而只能称之为勉强描述。
3c“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与“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两句历来有所争议,比如有“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与“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的版本,孰是孰非,一来是文意是否同一连续,二来查下文是否合“此两者同出而异名”之意。
“无”即“虚无”,“有”即“物质”。虚无是天地的开始,天地为二,混沌为一,即有与无混沌在一起,则化分之时,虚无成为天地的开始,物质成为万物的开始。《老子》开篇曰“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与此处文意相合,前后呼应。此两者指“有”与“无”,皆来自于“无”,文意同一连续。再来看其他版本,此两者是指“无名”与“有名”,或是“无欲”与“有欲”吗?又如何解释“同出而异名”,又如何可称作“玄”呢?
4c“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无叫做天地的开始,有叫做万物的根本,下文曰既得其母知其子,故前句“其”指天地,后句“其”指万物。该句告诉人们如何去正确的认识这个世界,建议所有的专家学者弄明白它的意思再去搞研究。观察物质可以观察万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