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蒋介石,不受复兴社组织的节制指挥;复兴社组织只是通过他们个人的作用去贯
彻它的总的目的和基本要求。
除了政训系统之外,复兴社还控制着一个军队党务系统。这个系统也是以陆海
空部队和军事机关军事学校为活动对象。这个系统以guó mín dǎng中央党部组织部的军队
党务处(最初是个科)为总机关,于陆海空军部队师以上单位和各军事机关军事学
校成立特别党部,由各该单位首长兼任特派员;所有书记长以下人员,则由军队党
务处统一调派,当然主要也是以黄埔学生和复兴社分子为主干,也有由政训处长兼
任书记长的。师以下单位有团党部。营党部、连党部,各有少数专职人员,有些也
是由政训系统人员兼任。guó mín dǎng各部队所有官佐士兵,虽然大都履行过集体人党的
手续,但是并没有什么党的基层组织活动,和不人党没有什么两样。各部队中虽有
各级特别党部,也因为没有党的基层活动,所以也就没有什么党务活动可言。军队
党务系统的主要工作,实际上只是利用guó mín dǎng军队特别党部的这块公开招牌和经费,
占领这个阵地来进行fǎn gòng和拥护领袖的宣传活动。而且事实上,属于所谓guó mín dǎng中
央党部组织部下的军队党务处,是由复兴社主要骨干分子黄仲翔负责掌握的,并不
听命于中央党部组织部,而是受复兴社组织的指挥的。
复兴社在军事方面的第二个活动,是普遍实行军事组织和训练,将全国青壮年
置于军事控制之下,第一步以厉行高中以上的学生军训为主。这个工作的组织系统,
是在训练总监部下设立“国民军事教育处”为总机关,各省市设“国民军事训练委
员会”,各县市及各中等以上学校都派驻军训教官。省市国民军训委员会的主任委
员及各级军训教官,绝大多数是黄埔学生,也大都是复兴社分子。各县市成立常备
队,轮流调训青壮年,以3 个月为一期,并实行军事部勒,将全县市青壮年置于军
事管制之下。各县、市长兼任常备队总队长,军训教官任副总队长,实际负责。中
等以上学校,则按学生人数编成总队或大队,由校长和军训教官分任正副总大队长,
军训教官实际负责。各校除实施军事训练外,对学生实行军事管理。guó mín dǎng政府所
颁布的“中等以上学校军事训练实施方案”的第九条规定:“凡受军事训练之学生,
对于军事教官之命令须绝对服从,严守军纪风纪,如有不听命者,得按照陆军惩罚
令及陆军刑法处罚之。”(这是最初的有关法令之一,见1932年广州中等以上学校
军事训练委员会出版的(军训)。)其他还有不少法令规章,目的都在于使学生完
全被控制于军事管制之下。各校军训教官更利用这些规定和他们的权力,对学生的
思想和活动进行监视和管束,并从中发展复兴社组织。因此,各中等以上学校的复
兴社组织,大都是由军训教官负责的。除了各校实行的军事训练以外,并于每年暑
期举行各省市本届高中毕业学生和大专学校的在校一年级学生的集中军事训练3 个
月。各省市成立暑期学生集训总队,由训练总监部(实际上是由国民军事教育处)
指派省政府主席、市长或其他军长以上的高级军官任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