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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个美术家不加入美术协会,或者被美术协会开除了,他连购买油彩的票证都得不到。不听话者不得食。画家施密特-罗特卢夫和诺尔德就被开除出德国美术协会,并被禁止以美术为业。纳粹这种试图通过控制饭碗来cāo纵大脑的做法相当成功。到1939年的时候,德国文化协会就已经拥有6.5万名会员了。这支被组织起来的庞大队伍,是第三帝国宣传事业的马前卒,纳粹宣传的主力军。作为一个半官方的文化控制机构,德国文化协会靠什么维持?政府的财政资助。这也意味着,德国人民用自己的血汗,滋养着一个力图控制德国人心灵的怪物。

    拒绝为纳粹的宣传事业效力是危险的。1936年,希特勒要指挥家富特文格勒帮纳粹做些宣传,开始他拒绝了,可盛怒的希特勒威胁他,如果不听话就可能进集中营。沉默一会之后,富特文格勒答复说:“如果那样的话,帝国总理先生,我会好好合作的。”

    文化艺术成了权力的婢女。几千万德国人在美术馆里能够欣赏到什么美术作品,在电影院里能够看到什么电影,打开收音机能够听到什么节目,买张报纸能够读什么报道,等等这一切,取决于纳粹当局的好恶。在第三帝国,出版自由已经成为历史记忆。手稿必须通过宣传部审查把关,认可了,书才能出版,剧本才能上演。文化艺术的创作得看宣传部的脸色。一个德国人心里琢磨什么,背地里研究什么,私下里写什么,也许戈培尔鞭长莫及,但是只要你待在第三帝国,要想公开与人分享自己的思想成果又不惹麻烦,更不愿被纳粹当局砸锅要命,那就得老老实实遵循纳粹当局规定好了的游戏规则:发表有禁区。所以任何从事文艺创作的人,只要想自己的作品在德国出版,就得考虑什么是戈培尔的宣传部能够容忍的、喜欢的,什么是戈培尔的宣传部打击的、厌恶的。内心一旦压上了这样一块磨石,你就不由自主地自己成了自己的思想警察,自己成了审查自己的宣传部。

    就拿文学创作来说,也许你会觉得写现实题材的东西容易触雷,既然惹不起或不敢惹,那就想法子躲呗,现实不好谈那谈历史总不会招惹戈培尔这种人吧?第三帝国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历史题材的作品一枝独秀。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在历史的领域里,作家就有创作自由,学者就有学术自由。俗话说,太阳底下无新事。历史题材的作品照样会触犯纳粹的禁区。在1933年臭名昭著的柏林焚书事件中,纳粹分子就打着“反对伪造我们的历史,玷污历史伟人,捍卫我们往昔的尊严”的旗号,把艾米尔路德维格和沃纳黑格曼的著作当作反面典型,付之一炬。当第三帝国文艺人士秉承的首要原则是与戈培尔的宣传部保持一致时,人的创造力就会不可避免地受到遏制和扭曲。

    一旦文化艺术沦为政权的附庸和工具,退化也就不可避免。不过,希特勒、戈培尔们并不是笨蛋,他们也不想德国的文化艺术“退化”得无人问津。相反,他们希望艺术xìng和纳粹化能完美结合,不仅德国人喜闻乐见,就是全世界也喝彩。元首亲自邀请女导演里芬施塔尔出马,为纳粹党代会拍摄电影,就是一个著名的例子。为了拍好片子,希特勒跟里芬施塔尔说,“我不希望把党代会拍成一部索然无味的影片,也不是纯粹的电影新闻,而是一部富有艺术xìng的纪录片”,甚至许诺“党绝对不会干涉您的工作”。里芬施塔尔没有辜负元首的厚望,《意志的胜利》这部褐色经典成功地将纳粹政治艺术化。戈培尔称赞它“成功地摆脱了陷入简单宣传的危险”,将伟大时代的激越旋律“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艺术高度”。

    对人民而言,极权国家的里芬施塔尔式的文艺创新,依然是一种宣传,一种灌输,一种征服群众的工具。

    “各家报纸都受到指示”

    在纳粹德国权力无所不管,一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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