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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十方纹缯之信,庶人一百三十六尺,诸侯丈数,天子匹数。金龙十枚,枚重一两。行道礼谢二十方,日数如金,随四时之制,事竟,投龙于水,又埋于山,余纹缯散为功德。

    明真斋。于露地燃一长灯,上有九火,如金灯法,但不立坛和门户之式。绕香灯行道,一日一夜,六时礼谢十方。

    三元斋。以正月、七月、十月,皆用月半,一日三时沐浴,三时行道,于斋堂中礼谢二十一方。

    八节斋。以八节日,于斋堂内,六时行道,礼谢十方。

    自然斋。可以由众徒或由一人,礼谢十方。可以一日、三日,也可百日、千日。可三时,也可六时。

    三皇斋。先合众名香,炼为香珠,和作香丸,又香汤沐浴。燃三十六油灯,又安三十六香炉,以相开次。侍灯侍香,昼夜不辍,或百日四十日,注心密念烛灯行香咒、愿清妙真辞,凡三十二言。yù召神,尽皇文召之,所召所问,求仙求生,在意所yù。

    太一斋。契同洁己,励志施为,不杂异学。跪拜揖让同法,磬折尽节。

    指教斋。祭酒生共应用,随巨细,无苦时,遭饥食,唯菜蔬。向王之菜则不得。中食之后,水不过齿,思经念道,不替须臾。

    涂炭斋。露地立坛,斋人皆以黄土泥额披发,系著栏杆,反手自缚,口中璧,覆卧于地,开两脚,相去三尺,叩头忏谢。昼三时,向西;夜三时,向北。斋有上中下三元相连,一元十二日,合三十六日。AB玉斋是隋唐以后才有的,其法略同于黄,则是在数量上略有差异。

    注:

    ①④⑤AB《道藏》第33册122页,第31册608页,第32册620页,620页,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联合出版,1988年

    ②③《十三经注疏》第808页、810页,1606页,中华书局,1980年

    ⑥⑦⑧⑨《道藏要籍选刊》第1册260、261页,261页,第8册62页,55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

    醮坛执事

    醮坛是为举行斋醮仪式而布置的祭坛。在仪式进行中各有一定职守的道教徒,统称为执事,即醮坛执事。由于道教的斋醮仪式总是由某个施主为某一特定目的举行的,因此,醮坛执事也是一个临时职务。但因不同职务有不问的要求,所以,醮坛执事要分别由水平相当的道士担任。

    据陆修静撰《洞玄灵宝斋说光烛戒罚灯祝愿仪》,南朝宋时,醮坛执事已有细致的区分,其中有:法师,都讲,监斋,侍经,侍香,侍灯等。唐末五代时,据杜光庭的《太上黄斋仪》,法师、都讲、监斋等三职改称高功法师、监斋法师和都讲法师,另外又增设知磬和知钟等职。①高功法师居于各执事之首。"金大斋补职说戒仪》称,担任高功法师的道士必须"道德内充,威仪外备,天人归向,鬼神具瞻",就是既要有充分的道德修养,又要具备庄严的仪表,才能使天人归向,鬼神俱服。高功法师在仪式中要"蹑景飞晨,承颜宣德,惠周三界,礼越众官",就是既能步罡踏斗,沟通神人,又能代神宣教,拔度人鬼,其仪式中的地位超越于"众官之上"。②监斋法师仅次于高功法师。《金大斋补职说戒仪》称,监斋的职守,一是"总握宪章,典领科禁,纠正坛职,振肃朝纲",就是监督斋醮仪式按科进行,从事仪式的道士严遵职守;二是"周密察非,从容授简,有严有翼,毋滥毋堕",③就是对于亏犯之人,绳纠愆违,授简告之。秉执科宪,毫无私心,"外能合礼,以全济济之仪;内不欺心,免抱忡忡之恨"。④《要修科仪戒律钞》引《升玄经》又称,监斋有"十事",一,了解斋主心愿,请斋人姓名道位和人数;二,令斋主斋洁,全身口意;三,令斋主不以不洁之物供养;四,令斋主不取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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