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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亦必可阻击我南进之廖耀湘兵团。英国李德哈达在其战略论内说:「当敌人有备时,决不要把你的力量投掷到这个打击之中」,「当一次尝试失败之後,不要再采此同一路线,或采此同一作战方式,以来再发动攻击」。辽南会战,我军明知林彪匪军於北宁路及其以西地区已有备(於该方面部署四个纵队及一个骑兵师),北宁路以东地区兵力空虚(仅为匪两个独立师),而硬将廖耀湘兵团投入北宁路及以西匪军有备之地区,此违反李德哈达前条原则及孙子所说:「趋其所不意」原则;侯镜如兵团於第一阶段作战中,对塔山、高桥匪军大纵深阵它攻击已尝试过失败,於第二阶段作战仍采取此同一路线,对塔山、高桥匪大纵深阵地再发动攻击,此又违反李德哈达後条原则,及孙子所说:「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也。」原则。国父在民权主义第五讲内说:「有一天我从上海法租界要赶到虹口,但祗剩十五分钟时间,很不容易赶到,便找汽车夫问他能否赶到,汽车夫答可以赶到,坐上车後汽车夫不走最捷径的大道,专循弯曲的巷道飞驰急驶,我以为汽车夫在和我捣乱,故意走弯曲道路延迟时间,但不到十五分钟驶到了虹口,我便问汽车夫为什么要这样弯弯曲曲走这条路,汽车夫答说:「如果走直路,便要走大马路,大马路的电车、汽车、人力车,和行人货物来往是很拥挤的,是很不容易走通的。」,这就是「以迂为直」的道理。汽车夫是普通的民众,不是哲学家,不懂「以迂为直」之哲理,他是属於「行而後知」,由此可以说明在战争中随时总结经验教训之重要xìng,另应警悟到个人的经验、智慧永远是有限的,唯有群众的经验、智慧才是无穷尽,十五分钟由上海法租界到达虹口,国父当时认为是不可能,但一个汽车夫竟能变不可能为可能;因此,不要凡事自以为是,不要瞧不起群众,要多听群众的意见,须知三个臭皮匠,是胜过一个诸葛亮的。

    先之先与後之先:先之先即为「先制」,於作战中乃敌我生死存亡之决斗,务分秒必争,及排除一切无效的时间浪费,以争取先制之利,迫敌追随我之意志及适合我之步调,直至彻底战败敌人为止,但先制并非先敌开始攻击,而是先敌完全有利之形势,及先敌发挥战力;例如外线作战时,於敌人各个击破或企图溜走之前,先敌完成合击之势,先敌发挥战力;遭遇战时,先敌完成作战准备,先敌发挥战力,奇袭乃是以有备击敌之无备,先敌发挥战力。後之先乃先制之利已丧失,须捕捉战机予敌致命之一击,或倾在全智全能,奇袭敌人,以夺回先制,即所谓「後来居上」,使主客易势,例如韩战时联军已丧失先制,经於仁川登陆,奇袭敌後,立即夺回先制;第四次以阿战争,以色列军队已丧失先制,经以奇兵於北翼迂回渡过苏伊士运河,奇埃及军後方,立即夺同先制,而主客易势。

    本辽南会战yù以「先之先」掌握先制之利,须确实把握「时、空」因素,及以破釜沉舟之决心和精神以赴,在聂荣臻匪军尚未及参加决战前,先各个击破锦州附近林彪匪军,当时聂荣臻匪军三个纵队远在归绥附近,两个纵队在察南,另三个纵队在平汉路北段西侧山区,在「时、空」上均与我有利,我军「先制」之可能行动兹拟案如左:作战构想方针:东北及华北国军,以先制及决战为目的,对锦州附近林彪匪军采分进合击,速战速决,彻底歼灭该匪主力,再击灭聂荣臻匪军。

    指导要领:为防匪对我实施各个击破,各兵团兵力编组及行动,在我完成台击之势以前,使匪对我任一兵团均无各个击破之可能。

    本会战采「时间xìng」向目标地区集中,各兵团预定於九月二十一日十二时到达目标地区,据此各兵团决定开始行动之时间及所采作战速度。

    为秘密我企图,各兵团在未完成合击之势以前,务倾注全智全能,依秘密行动及采高速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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