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去追求和获得的。一个社会的延续和稳定,一个政权的统治和维持,一种宗法等级制度的有效运行都必然需要经济基础,这也是儒家所不得不面对和正视的问题,因此,儒家在提出现实的治国平天下的社会策略时,仍把“生财”作为它的一系列思想和主张在现实中得以实施的基本前提。
儒家的崇本逐末的生产观有三方面的含义:其一,以民为本,不与民争利。儒家始终把“养民、富民”看做社会经济生活和经济发展的根本目标,而不是把“民”看做是追求财富增长和价值增值的手段,这种民本主义思想反映了古代社会自然经济条件下的观念特征。自然经济的基本经济目标就在于实现生产者的自给自足,即满足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非为了价值增值。因此,儒家考虑社会经济问题时,把满足人的衣食生活需要作为基本前提和目标,这就是养民与富民。养民,是使百姓有赖以生养的基本条件。春秋邾文公说“天生民而树之君”“命在养民”(《左传·文公十三年》),把养民看做是上天赋予国君的使民。孔子称赞郑国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中之一就是“其养民也惠”。孟子主张实行“王道”,认为使民“养生丧死无憾”是“王道之始”,强调“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孟子·梁惠王上》)。他还提出“恒产”概念,说:
“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孟子·滕文公上》),荀子也认为“王天下”的人要“治万变,材万物,养万民,兼制天下”;“圣君贤相”的责任在于“岁虽凶败水旱,使百姓无冻馁之患”(《荀子·富国》)。
同孟子一样,荀子也主张每家有“五亩宅,百亩田”(《荀子·大略》),还指出“王者之法,等赋(分等征赋),政事,财万物,所以养万民也”,把养民定为治理国家的根本目的。
《周礼·司德上》提出六条养民政策:“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赈)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养民可以说是经济活动的最初目标,紧接着是富民。儒家与法家不同,法家主张富国,强调“欲利而身,先利而君;欲富而家,先富而国”(《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而儒家强调富民,民为国本,民富才能国富,所谓“足国之道,节用裕民而善藏其余”(《荀子·富国》),“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同上)。正因为如此,当两者有所冲突时,儒家抨击一切困民、病民的苛政。儒家认为,民为国本,富民为先的思想,乃是制定生产政策、赋役政策等社会经济政策的一条基本思想原则。孔子到卫国,看到卫国人口众多,他的学生冉有问他卫国下一步的施政目标应该是什么?孔子曰“富之”。冉有又问富了以后又怎么办?“教之”。这个被后儒概括的“富而后教”的思想也是统治者一直宣扬的原则。孟子的“仁政”之一也是富民。孟子说:“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荀子以富国为治国目标,其富国即富民。“不富无以养民情……故家五亩宅,百亩田,务其业而勿夺其时,所以富之也。”(《荀子·大略》)还说:“故王者富民,霸者富士,仅存之国富大夫,亡国富筐箧,实府库。筐箧已富,府库已实,而百姓贫,……则倾覆灭亡可立而待也。”(《荀子·王制》)清初唐甄认同荀子主张,坚持以富民为基础的富国,他说:“立国之道无他,惟在于富。自古未有国贫而可以为国者。夫富在编户,不在府库。
若编户空虚,虽府库之财积如丘山,实为贫国,不可以为国矣。”(《潜书·存言》)
富民之论,不但为孔子经济学说之基础,亦为儒家主张之一大特点。富民的途径有二条,一为促进生产,二为节制用财。一为天道,一为人道。所谓尊天道,就是遵循自然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