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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律,促进生产的增长,是以效率为先的。所谓尊人道,即财富的生产是在宗法等级制度之下进行的,生财须遵循宗法社会的人伦规范。孔子对发展生产的遵天道的观点是“使民以时”,“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废山泽之禁”等。儒家认识到社会经济生活有其自然规律。以农耕为主的自然经济,对于四时运转、气候变化依赖很大,所以要“使民以时”;对土地的依赖性很大,所以要“废山泽之禁”;生产等经济活动本身是求利的,故要“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孔子的“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和“废山泽之禁”的思想曾被认为是和儒家建立封建等级秩序的基本精神不符合的,是打破领主阶级垄断经济的开禁利民的思想,甚至被陈焕章认为是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并与欧洲古典经济学家的自由放任主义思想等同起来,显然这些看法并不符合儒家思想的本质。儒家的主张一方面是对农业生产等经济活动的内在规律的认识;另一方面,又是在敬告统治者不可也不应与民争利。不可与民争利是因为民为国本,不应与民争利是因为逐利是庶民的事,君子要守义为本,而这正是社会等级分层的体现。实际上在儒家那里,遵天道从来都是被界定在人伦道德的范围之内的。农业生产“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就是以君子惠而不费为前提的。子张问为政之道,孔子举五种美德,其中第一种道德是“惠而不费”。孔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开禁利民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是促进生产发展的,如果仅就经济行为而言,它自然是与领主垄断经济的本性不符,具有经济自由的思想,但作为维护整个等级制度的经济措施的,更多的带有道德的评价的色彩,要求为君上衣租食税而不可与民争业争利,为仕者食禄而不可兼利农工商业,为庶民百姓则在少有外在干扰下自食其力,发展生产。社会不同等级应严守各自生财之道。统治者不可越过自己的职责和分工,去经营牟利事业,况且牟利亦是小人而为的事,所以“君子不尽利以遗民。故君子仕则不稼,田则不渔”。儒家激烈反对食禄之君子“违于义而竞于财,大小相吞,激转相倾”,而主张“仕者不穑,田者不渔,抱关击柝皆有常秩,不得兼利尽物”,“如此则愚知同功,不相倾也”(《盐铁论·错币》)。

    其二,以农为本,不与农竞业。农业是被儒家认为养民富民的本业,而工商为末业,重本抑末是儒家的基本主张。在西汉的盐铁会议上桑弘羊曾和贤良文学展开过一场辩论。桑弘羊认为“富国非一道”,“富国何必用本农,足民何必井田也”,主张国家应重视工商业,通过官营盐铁、经营粮食和其他商品富国。贤良文学则认为,“故衣食者民之本,稼穑者民之务也。二者修则国富而民安也”(《盐铁论·力耕》),因此主张崇本逐末的经济政策。农业为本是古代中国自然经济的必然主张,是养民富民的物质财富的基本来源,孟子强调“民事不可缓”,民事是“五亩宅,百亩田”的个体农业经济,赖此方能实现“衣帛食肉”的小康生活。

    荀子认为“不富无以养民情”,而富民要在发展农业生产,“故家五亩宅,百亩田,务其业而勿夺其时,所以富之也”(《荀子·大略》),因此他说“田野县鄙者,财之本也”。崇本逐末不但是一种经济主张,还是一种道德判断,因为要使人的生财谋利行为完全遵循礼义道德之规范,就必须把人们束缚在按名分等级制度所占有的土地上,否则弃本遂末,商业活动的本性必然给身份制度带来冲击,也会使社会充满奢侈靡烂风气。在《盐铁论》中,贤良文学的重本抑末的政策主张就是直接从贵义贱利的思想引申而来。在《本议》篇,文字一开头就把两者联系起来,强调重本抑末首先是道德问题,“窃闻治人之道,防淫佚之源,广道德之端,抑末利而开仁义,毋示以利,然后教化可兴,风俗可移也”,接着就指责“盐铁酒榷均输”是“与民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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