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的工作等等,基本上在原有报告基础上,加了一些说明。
报告送中央后,赵紫阳当面对我讲,你们这个报告写得很好,我们原则上都同意,具体问题上你再征求征求姬鹏飞,看他们还有什么意见。我认为赵紫阳讲的这个“我们”代表了中央和国务院。我把赵的意见告诉了姬,他没提什么意见,我讲:“你们都同意,最好有个文字的东西给我,以后,我们的工作就按报告执行。”我的意见是让港澳办替中共中央、国务院起草文字的东西,答复我们。我想,在“谈心会”最后我说过:“以后大事我会请示”,这报告就是“大事”,姬鹏飞当时口头答应了。我希望有个文字上的根据,以防万一。可是以后一直没有下落。
在香港工作上,不少事情都是港澳工委主动;我想,港澳办、外jiāo部对此是有意见的。在起草基本法过程中,姬鹏飞召集不少会议讨论具体问题,我们也提了不少建议,如未来政府体制方面,我们做了研究,有几次会议,是工委提出要汇报才召开的。李后、鲁平在不少场合发表谈话,香港社会反应激烈,我们认为也有不够妥当的地方,我几次向姬鹏飞提出,要李后、鲁平少讲话,如果要讲,最好事先多做些考虑。有一、两次,我还当着李后、鲁平的面提出这样的看法。姬鹏飞都没有表态。
这些矛盾,发展到“六四”以后,就更激化了。
第九章 让明珠更炫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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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因其繁荣的经济而被誉为东方明珠,在香港回归祖国的过渡期内,如何保持香港经济继续繁荣上升,让这颗东方明珠更为绚丽夺目,是中共中央领导人非常关心的事,也是我们在香港工作的重点所在。
八三年九月,我向中共中央领导人汇报工作时,提出我们在香港的经济工作方针,用了五句话、二十二个字来概括,即:“拖住英资,稳定华资,争取外资,团结侨资、台资,壮大中资。”对这一方针,我看中央领导人当中,赵紫阳基本上赞成,胡启立更肯定一些,李先念有不同看法,例如对壮大中资,他有不同看法。
港澳工委内部讨论此方针,多数同仁是赞成的。但我们香港中国银行的负责人和部分香港当地干部并不赞同,银行负责人认为这不是经济方针,我理解他们的观点是从银行经营出发,而不是从整个香港经济出发的,我向他们解释:我们在香港不是处在管治地位,我们不可能对香港经济提出一整套详尽的具体方针,提出来也是空的,不可能形成政策、形成法律,因为这是港英政府的事。
部分香港当地的同志不赞成壮大中资的做法,他们认为中资不需要也不可能壮大。我表示只要我们采取香港市场通常所采用的做法,来经营中资机构,只要我们不搞特权,不要同港人“抢饭碗”,我们参加香港的市场活动,不仅可以增加国家的财富,也可以增加香港的财富,还可以提供香港许多新的发展机会,增加港人信心。中资壮大了,对未来香港经济,也可起稳定作用。
有关香港经济方面的工作,我坚持按这二十二字方针,事实说明,这是合乎香港实际的。
英资在香港的几大财团,有基本上属于以香港为经营基地的财团,如汇丰、怡和、嘉道理等;也有以英国本土为基地的大财团,如太古、渣打的。随着华资力量的发展,一些英资财团被华资收购,如李嘉诚收购“和记黄埔”,包玉刚收购“汇德丰”;尽管这样,华资、中资在短期内,仍很难替代英资在香港经济的主要地位。比如汇丰在金融界的地位,即无人可比拟。
英资财团的特点是靠殖民政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