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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报酬都没能水涨船高,目前中国经济处于艰难的转型期,绝大部分制造企业处于汇率上升、原材料价格上升、出口受阻的水深火热境地,最大的任务是存活,而不是给工人涨工资。

    企业工资指导线对企业只有参考价值,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效力。值得欣慰的是,我国《工资条例(草案)》主体已完成,将把工资劳资双方集体协商通过法律化确定下来,“刚xìng”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有关法律法规将明确规定除少数垄断行业和企业外,企业有关工资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都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决定。

    要兼顾企业发展与劳动者薪酬,政策必须通盘考虑,不仅赋予劳动者博弈的工具,更重要的是在经济转型期善待企业,收缩政府财政在GDP中过大的比重,给予企业平等的市场发展空间,而不是采取目前经济转型、企业艰难之际采取割喉战术,给予市场沉重打击。事实上,随着珠三角、长三角制造企业的破产,失业者会大批增加。发展经济之后才能共享发展红利,有关方面对此应有清醒认识。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通常出现在下述经济阶段: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产品过剩与通胀压力共存,政府需要提振内需;从外向型经济向内向型经济过度;政府财政收入远远大于国民收入增幅,导致储蓄、投资大于消费,造成经济不平衡。几乎所有国家的经济起飞几乎都经历过类似的国民收入培增计划。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最大的缺憾在于,没有类似的计划使国民财富同步增长,反而使国民成为改革成本的长期承担者,并因此留下内需不振、经济失衡、社会矛盾激化等种种后遗症。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可以化解经济体内的两大痼疾:一是改变产能过剩;二是藏富于民。藏富于民可以自然消解巨大的外汇升值压力,从行政市场走向民间市场。也只有制订了这样的规划,有关部门才能回答,发展为了什么这一根本问题。

    从既得利益阶层手中拯救市场经济(1)

    从既得利益阶层手中拯救市场经济

    2008年是转折年,《劳动合同法》、《工资条例》等一系列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出台,旨在从严重倾斜的收入分配中拯救市场经济,重树市场经济的合理逻辑,寻找市场经济的民间合理xìng与合意xìng。

    政府必须主动纠偏,而不能一味依赖市场的自觉,那是因为在市场之初的资源分配并不健康,已经有了行政之手的烙印,只能依赖行政之手给予干预;而业已形成的既得利益集团为了维持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往往成为公平竞争与全民红利的市场经济的最大敌人,唯一能与既得利益集团抗衡的只有政府的力量。美国金融学家拉古拉迈?拉詹、路易吉?津加莱斯的《从资本家手中拯救资本主义》一书,正表达了这一层含义。

    我国目前的劳动者薪酬过低,没有办法通过市场劳动者议价主动矫正。有几个客观因素:第一,是劳动者供应过于充分,这使得劳动者对薪酬毫无议价能力;第二,法律法规没有给予劳动者简便低廉的议价权力,农民工讨薪居然要总理出面,高成本的背后是薪酬畸低、议价成本畸高的现状。农民工工资的制度xìng折价不是市场所能够解决的,必须通过法律与基础人口流动制度的调整才能解决;第三,经济上升期资源偏向于企业主,如果要维持廉价商品与一定的出口比例,就必须使劳动者的薪酬维持较为灵活的市场定价体系,否则就需要重新进行一套制度设计,而这也需要动用政府的力量。

    不可否认,在《工资条例》出台之前,《劳动合同法》、《地方最低工资标准》等法律法规都对工资的良xìng增长有些许规范,但最终都没有形成工资增长的良xìng机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指出,“其实我们一直在通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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