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2/4)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实际国民收入甚至增加了2倍。由此奠定了日本经济起飞的基础,从制造大国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经济强国。

    解决收入分化的问题是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主要目标,日本政府引入了“最低工资制”,同时扩展了社会保障计划,完善养老保险金,提高健康保险付给率,作为配套措施针对农业与中小企业制订了专项法律,缩小不同企业、不同阶层之间利润与收入的剪刀差,同时实行基础建设与减税等方案。到该计划结束时,日本的最大特点是全体国民恢复了经济信心,社会进入大众消费时代,以往激烈的劳资等社会矛盾开始消解,民间私人产业投资兴盛,失业率维持在1%左右,“平稳发展派”最担忧的通胀难题等并未如期而至。

    我们不能忘记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前提,即经济的高速增长,使不断增长的国民收入成为有源之水,否则所谓国民收入倍增不过是通胀与挤压企业利润的代名词。当时,日本政府除了收入计划之外,还有经济发展计划:国民生产年增长率平均7.2%;到1970年度国民生产总值增加1倍以上,最终达到26兆日元目标。目的是达到“经济高速增长、提高生活水平、完全就业”。日本国民生产总值实际年增长11.6%(计划目标7.8%),才有了国民收入年增长率达到11.5%(计划目标7.8%),二者基本实现同步增长,虽尚未做到完全同步,但已经实现了消费革命。

    投资增加与资源的有效使用是日本经济发展的基础,从1952~1970年,日本私人投资增长超过10倍,生产效率大幅提升,这成为日本经济增长的坚实基础。反观中国国内经济形势,私人投资增长虽快,却大起大落,经济发热时如野草蔓延,经济紧缩时祭于旗下,一片肃杀。如何在稳定中求发展成为中国经济面临的严峻考验。对于投资的约束已经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发展。

    我们更不应该忘记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应有配套的经济手段-充实社会资本、控制外资、引导国内储蓄转为投资,引导产业结构高级化,促进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提高人的能力和振兴科学技术,缓和双重结构(即缩小工农业剪刀差与各阶层收入差)和确保社会稳定。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是个庞大的经济发展规划,涉及行政与经济资源的调整,涉及政府的财税政策与补贴政策,涉及产业的调整,概而言之,是整体经济的大转型。2008年7月,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答复有关政协委员提案时表示,广东省从2008年起实施“工资倍增计划”等三大计划,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从2008年开始,广东省职工工资每年递增14%以上,到2012年比2000年工资水平翻两番。在经济急剧下滑、农民工纷纷回乡之时,仅仅依靠劳动保障部门的一纸行政命令,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只能是一个不成功的秀。

    宏观经济数据也能印证这一结论,政府设立工资指导线基本上属于画饼充饥。

    国民收入倍增计划仍需推进(3)

    截至2007年年底,全国出台地方xìng工资法规或规章的省份达12个,27个省份对容易发生拖欠工资的特定行业建立了工资保证金制度。各地按照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要求,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2006年,全国各地都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绝大多数调整幅度在10%以上,调整幅度最高的达到64%,2007年,有21个省份又进行了调整。

    实际执行效果却不尽如人意。中国社科院2007年11月发布2007年企业蓝皮书《中国企业竞争力报告(2007)-赢利能力与竞争力》,数据显示,1990~2005年,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从53.4%降低到41.4%,降低了12个百分点。可见,劳动者报酬被大力挤压。以往的企业利润高涨期,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