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项,包括向社会保险机构支付退休津贴(OASI),以及支付残疾者收入(DI)、失业补偿金和劳动者补偿金(用于同工作有关的事故)。
另外还有一些规章条例也对雇用、提升和劳资纠纷的处理进行管制。例如,雇主不能因为年龄、种族、xìng别、肤色、原籍或宗教信仰而对个人进行歧视。自1964年以来,法院就根据《公民权利法》的第7篇,越来越明确地规定限制雇用歧视。
创新
很多联邦规章条例都间接地影响投资和创新。然而,在一些产业中,有关的规章条例被更仔细地运用于诸如研究与开发过程这样的创新活动。例如,1962年有关《食物、yào品与化妆品法》的基福弗-哈里斯修正案实际上取消了食物与yào品局在拒绝批准一种新的yào品申请时的时间约束,在1962年之后,食物与yào品局可以无限期地阻止某种新yào上市,直至它对该yào品的安全xìng和有效xìng都感到满意时为止。结果,新yào的平均批准时间要花费6个月至6年以上的时间。
能源
正如本章的前面所指出的,很多独立的机构都对能源有管制权,而它们之中的每一个皆颁布了大量的规章条例。更加重要的是,大量的研究表明,这些机构能极其有效地改变能源和有关产业的经济活动。例如,联邦动力委员会多年来一直对天然气价格实行管制。它采用一种以地区平均核算成本作为最高价格的地区价格管制方法。在20世纪60年代,最初规定的价格上限接近于市场价格,因此,管制的影响几乎不存在,或者没有直接的影响。在整个60年代,联邦动力委员会决心阻止天然气价格上涨,从而未提高地区最高价格以反映需求的实际上升和通货膨胀压力。结果,到了70年代,短缺出现了,并且在某些情况下,意味着问题极其严重。
公用事业管制
公用事业取得了一种被称作自然垄断的地位。换句话说,人们通常认为,由于规模经济,在个别地区的商品销售中,公用事业作为单个销售者是最有效的。所以,在个别地区的经营中,公用事业未受到任何反托拉斯行动的影响。然而,假使保持这种垄断力量,公用事业便有获取垄断利润的能力。正是由于这一点,公用事业受到政府机构的控制。这些机构的大多数管制采取了收益率管制形式。通过规定收益率,政府机构力图降低这种自然垄断本来会定出的价格,并借此增加产量。
管制范围
由于公用事业的管制特xìng,地方政府和州政府制定了各种措施,来管制电力服务、自来水服务、天然气和电话服务。除了规定公用事业的最高收费率外,管制委员会还提出了为新的顾客提供服务的要求。管制委员会甚至会禁止个人购买私人服务或附加服务。例如,在加利福尼亚的桑塔巴巴拉,地方政府通过阻止为新的住宅连接自来水和下水道,来对新的建设实行暂禁。
下面我们考察一下对公用事业实行的几种管制。
服务成本管制
有一种管制类型,是管制委员会力图确定,对某种商品例如电的供应来说,哪些服务成本应包括进来。服务成本管制要求掌握有关商品的生产成本与销售成本的详细知识。而且,在很多情况下,服务成本管制要求将共同成本分配给特定产品。例如,美国邮政服务机构使用一辆卡车向各个收信地址运送头等、二等和三等信件。该卡车的成本便构成信件投递的共同成本。这种共同成本应当以何种方式分配?正如我们在前面所看到的那样,除了武断,并无其他方式。因此,服务成本管制面临着武断地分配共同成本的问题。
而且,服务成本管制不得不尽力解决历史成本与机会成本的区分问题。在过去10年的通货膨胀背景下,这种区分尤其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