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惑,“她没事了,陪我走回家,好吗?我房里有东西想给你看。”

    翰迪,原来这就是他的名字。他仍然面向我,但活泼的视线移至地面。幸好那个金发女孩看不见藏在他嘴角的秘密笑容,他似乎很清楚她想让他看什么。

    “不行,”他轻快地说。“我得照顾这个小表。”

    被当成小表的不悦,立即被打败金发女孩的胜利感取代。虽然我无法理解他为何不把握陪她回家的机会。

    我的外表不至于平凡无奇,但也没到人见人爱的地步。我从墨西哥裔父亲那儿承袭了黑发、浓眉,还有我觉得比需要大了两倍的嘴。由母亲那儿继承了纤瘦的体型和浅色眼睛,不过它们不像妈妈的那么清透、海水那般的绿,而是榛果的颜色。我经常渴望能有妈妈的象牙白肌肤和金色头发,可是爸爸的深色系在我身上获胜。

    生性害羞又戴眼镜,也使我失色不少。我从来不是团体中的醒目人物。我喜欢待在角落,独自阅读是我最快乐的时刻。这个习惯和我的好成绩,使我注定得不到同侪的欢迎。像翰迪这样的男孩也从来不会注意到我。

    “来,”他催促道,带头走向一栋有水泥阶梯的浅褐色拖车屋。他的脚步轻盈,仿佛在垃圾场找东西吃的狗那样机警灵活。

    我小心翼翼地尾随,暗自担心妈妈若知道我跟着陌生人走,会有多生气。“这是你家的拖车吗?”我开口问。我的脚在走向拖车时,陷入脆裂的枯草中。

    翰迪转头回答:“我和我妈、两个弟弟跟一个妹妹住这里。”

    “一个拖车住这么多人啊。”我评论。

    “是啊。我不久就得搬出去,里头装不下我了。我妈说我长得太快,快把墙壁冲破了。”

    想到这家伙还会长高,简直令人害怕。“你会长到多高?”我问。

    他笑了起来,走到接着覆满尘土的水管的水龙头旁。灵巧的转几下,水开始流了出来,他再走到水管末端。“不知道,我已经比大多数的亲戚都高了。坐在最下面一阶,腿伸直。”

    我听话照做,低头看向自己骨瘦如柴的小腿,皮肤上覆着孩子气的深色细毛。我修过几次腿毛,不过那还没成为固定的习惯。我无法不将我的腿跟金发女孩光滑的古铜色长腿做比较,困窘的热度在体内升高。

    翰迪拿着水管靠近我,他蹲下来,警告道:“可能会有一点痛喔,莉珀。”

    “没关系,我——”我打住,眼睛惊讶地睁大。“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他的一边嘴角扬起一抹笑意。“妳的腰带后面有写。”

    那一年流行写有名字的腰带,我求妈妈帮我买一条,我们选了用红字写有我名字的浅粉红色皮革。

    翰迪用微温的水替我清洗膝盖,冲去血水和砂砾时,我用力吸气。我没想到这么痛,尤其是他用拇指从我浮肿的皮肤上抹去几颗不肯被冲走的砂石。

    他在我退缩时,发出安抚的声音,并跟我说话以转移注意力。“妳几岁?十二岁?”

    “十四岁又九个月。”

    他的蓝眼睛熠熠生辉。“十四岁又九个月?妳的个子实在有点小。”

    “我才不小,”我忿忿不平地说。“我念八年级了。你几岁?”

    “十七岁又五个月。”

    那温和的嘲弄让我愣了一下,不过当我对上他的目光,发现其中闪着戏谑。我从未这么强烈地感受到另一个人类的吸引力,温暖与好奇交杂,形成空气中一个未说出口的问号。

    这种事只会在妳的人生中发生一、两次。妳遇到一个陌生人,立刻地,妳只知道妳必须了解他的一切。

    “妳有几个兄弟姊妹?”他问。

    “都没有,只有我跟我妈,以及她的男朋友。”

    “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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