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昏欲睡的环境里,他充沛的活力好像正滋滋作响。
虽然每个年龄层的德州人都天生善于交际,能毫不迟疑地跟陌生人攀谈,不过我似乎可以直接经过这三个人,而不引起任何注意。这样最好。
可是当我安静地从小路另一侧经过时,却被猛然爆出的声音和动作吓了一大跳。惊吓之际,我发现两只看来像凶猛斗牛犬的动物盯上了我。牠们狂吠、嗥叫,嘴唇后扯外翻,露出锯齿状的黄牙。我从没怕过狗,但这两只显然来意不善。
本能接管了行动,我拔腿就逃。我磨得光秃的旧运动鞋鞋底在散落一地的卵石上滑了一下,脚步不受控制,双手和膝盖趴在地上。我叫了出来,用手抱住头,满心以为会被撕成碎片。不过有个气愤的声音进入我血液奔窜的耳朵,碰到我皮肤的不是狗的牙齿,我感觉到一双有力的手抓住我。
我吓得大叫。我被转过去,看向深色头发男孩的脸。他迅速将我审视一遍,然后转身对那两只斗牛犬咆哮。狗儿后退几步,吠叫声逐渐减弱为不耐的低嗥。
“走开,讨厌的狗,”男孩对牠们厉声说。“带着屁股滚回家去,不要出来吓人,你们这两只混……”他打住舌头,瞄了我一下。
斗牛犬安静下来,回身溜走,挂在嘴外的粉红色舌头宛如派对气球下卷起来的丝带,情绪转换之快令人惊叹。
我的救命恩人一脸厌恶地看着牠们,开口跟穿无袖T恤的男孩说话。“彼特,把狗带回玛雯小姐家。”
“牠们自己会回去。”男孩反对,不愿离开穿着比基尼上衣的金发女孩。
“带牠们回去!”命令式的回复传来。“叫玛雯小姐关好那扇该死的门。”
这段对话进行时,我低头检查我的膝盖,看到伤口流血了,还沾有碎砂石。惊吓感逐渐褪去,我陷入觉得丢脸的深渊,于是开始哭泣。我愈用力想对抗紧缩的喉咙,情况愈发不可收拾,眼泪沿着大大的胶框眼镜流下。
“天哪……”我听到T恤男孩喃喃低语。他叹口气,向狗儿走去,捉住牠们的项圈。“走吧,捣蛋鬼。”牠们乖乖地跟着他,彷佛正在参加狗展那般,神气地跟在他的两边小跑步。
深发男孩的注意力回到我身上,嗓音温和。“乖,没事了。不要哭,宝贝。”他从后方口袋抽出一条红色手帕,开始擦我的脸。他敏捷地擦过我的眼睛和鼻子,然后要我擤鼻水。
手帕带着浓烈的男性汗水味,窜上我的鼻腔。那年代,任何年纪的男子都会在牛仔裤后面的口袋塞条红手帕,我看过手帕被当成滤网、咖啡滤纸、口罩,还有一次是临时的婴儿尿布。
“以后看到狗不可以跑走。”男孩将手帕塞回口袋。”不管有多么害怕,妳都应该看着旁边,很慢很慢地走开,知道吗?然后大声喊『不要过来』,而且要让牠们知道妳是认真的。”
我吸着鼻子点头,看向他在阴影中的脸。他宽大的嘴勾出微笑的弧度,让我的腹部一阵骚动,运动鞋中的脚趾蜷了起来。
他离真正的俊美只差那么几毫厘。他的五官太过锋利与放肆,鼻梁好像断过,有点弯曲,可是他拥有似有若无的笑容,蓝得不可思议的眼睛在那身会反射阳光的皮肤衬托之下,显得更闪闪发亮,深褐色的浓密乱发柔亮如貂皮。
“妳完全不必怕那些狗,”他说。“牠们只是爱玩,但就我所知,牠们从没咬过人。来,抓着我的手。”
他拉我起身并扶我站好,我的膝盖感觉像着了火。我只顾着气自己的心如此狂跳,几乎忘了疼痛。他用力地抓着我的手,手指干燥而温暖。
“妳住哪儿?”男孩问。“妳刚搬到围栏边边的那一栋拖车吗?”
“嗯哼。”我揩掉下巴上的泪水。
“翰迪……”金发女孩的声音带着甜甜的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