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大雪纷飞战事频繁,却似乎丝毫不打扰这里。
临近关城门的时刻,两个从北方南下的人终于赶到,他们总算不用在荒郊野外露宿一宿了。
两个一大一小的身影拖着疲惫的身子,路过点灯的客栈并不停留,而是穿过中间的大道直通到底,那里才是目的地。
两人停在一家大门面的宅子的侧门前,家丁听到节奏独特的拍门声,掌着灯拉开门缝看情况,这个衣衫褴褛还散发着一股怪味的人,可不眼熟着么!
来人咧嘴一笑,像是刚想起来自己脸上的妆容未除近,从壶里倒了些水,擦了擦脸,露出原貌,剑眉星目,好生俊美。
家丁立刻把门打开,毕恭毕敬作揖道:“族长,您可算回来了!”
来人按住激动的家丁,这般偷偷摸摸回来,肯定是不想让人知道,家丁会意,悄悄迎进两人,整个宅子都静悄悄的,仿若什么事也没发生过。
这两人,一个是风氏的族长,风府的家主风书晗,另一个是风书晗从北方军营里偷偷带出来的小男孩,沈禾秋。
此刻沈禾秋正泡在木桶里,以后就有好吃好喝的了吗?
风书晗看着沈禾秋发呆的小傻瓜模样,调笑道:“想什么呢禾秋,口水都流下来了。”
沈禾秋擦擦嘴角,风公子又骗人,顿时瞪着大眼,但又想到以后这就是自己的主子了,跟着他才能有鱼有肉吃,立刻将嘟起的嘴收回去,温顺地垂下头道:“公子莫取笑小的。”
风书晗有点可惜,这孩子学的太快了。当时他就觉得这孩子有灵性,将他放在战场上太浪费,反正战场上少一个小兵也没人注意,干脆就把人带回来,就算被人发现了,还有大舅子在上面顶着呢。
不再戏弄沈禾秋,两人沐浴完毕,换上着装,风书晗特意让人给沈禾秋一套侍从服,以后这小家伙就是他的贴身侍从。
后院竹屋里,只默默点起了一掌灯,除了开门的家丁和风府的管家以及沈禾秋,风宅的下人中,没有第四个知道风书晗回来了。
“夫人呢?”
管家风默,年过四十,严肃的脸上看不出他内心激动的情绪,熟悉的语调,道:“夫人带小姐去祠堂了。”
风书晗想起自己没抱过几次的女儿,该有三岁了,多日不见妻小,念想着紧,“哦?我不是让她少去祠堂么,她身子差,你们也不拦着?”
五年前,风书晗娶了苏晴雅,二人算是私奔。苏家上下瞒着苏小姐已出嫁的事实,说是入了庵里静修养病,就当没有这个人。
之后风书晗就带着夫人苏晴雅前往全国各地挖掘商机,顺便游山玩水,每经过一处好景色就写下一段故事寄到各个雅馆和茶寮,给说书先生讲说,倒是博了个风雅的名号——修云公子。
修云公子也算是杂谈小笔中颇有名气的人,达官贵人知道他的没几个,偏偏是闺中少女和深宅贵妇知道的多。
不少未出阁的姑娘都在念想着,这个有钱能四处游山玩水的修云公子,是如何英俊的模样。风书晗长得也不负她们的期望——只要她们不知道天下第一奸商风书晗,就是她们心心念念的修云公子的话。
且每到一处,风书晗就精心地改变了游历的日期,并且拖后时间给各地送去,他需要一个时间差,让别人知道他又找不到他。
第二年苏晴雅有了身孕,正好二人在扬州游玩,风书晗便陪她在扬州待产,头一胎还是差点要了苏晴雅的命,自此苏晴雅的身子骨便不太好,女儿倒是白白胖胖养得好好的。
风默扯了扯嘴角,怪我咯,但嘴上还是恭敬地回答:“因为老爷您太久未归,夫人担忧,特意去祠堂求卦象。”
风氏一族一直以经商为主,这一代人皆盘根扎在江浙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