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3/4)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自成体系的圈子:

    一个圈子是“买办”。

    上海开放为商埠,特别是有了外国人的租界以后,大批欧美殖民者来到了这个“冒险家的乐园”。他们在这里开设银行和洋行,创办各种工商企业,从而产生了一批依附于洋人的“买办”,到1949年为止,总人数已经达到了一万多。他们不但从外国老板手中拿到较高的薪金,而且还有佣金和分红的收入,最高的居然每年可收入白银几万两之多,成了上海滩除洋人之外最有钱的阔佬。他们一方面帮外国人做生意,一方面自己也做生意,真是左右逢源,双管齐下,财源滚滚,终于上升为“买办资产阶级”。

    另一个圈子是“富贵人家”。其中包括军阀、官僚、地主、恶霸、暴发户、帮会头子以及依附于这个圈子讨生活的“清客相公”等等。

    当时在上海的外国人,挥霍作乐的方式主要是跑马、赛狗和打高尔夫球。为适应他们的需要,在上海建立了占地八十多亩的跑马厅(今人民广场)、跑狗场(今文化广场)等等。中国官商的传统文化,则是一有了钱,就纳妾嫖娼,或者出钱“包”一个女人为“外室”,追求的是“金屋藏娇”、“三妻四妾”、“左拥右抱”。从另一个角度说,这与中西婚姻制度不同也有关系:中国当时盛行封建包办婚姻,一者夫妻之间没有感情基础,二者“正经”的夫人、太太不像小妾、娼妓那样善于卖弄风情,三者一个男人在官场或商业上有所成就,大都已经三四十岁,家中的正妻也已经“人老珠黄”,从娇妻变成了“黄脸婆子”,加上夫妻之间本来就没有多少感情,为了填补这一空白,于是有的纳妾,有的嫖娼。为了适应这些人的需要,上海的娼妓业有了蓬勃的发展。“存在决定意识”,在当时人的眼光中,不论纳妾还是嫖娼,一般都不认为是“品质败坏”、“道德沦丧”,不会从家族方面或社会方面得到太多的舆论谴责。特别是依附于贵族的文人墨客,还把这种行为描绘为风流韵事。而对于“yín人妻女”的行为,则认为是“道德败坏”,这与西方的上层社会以有情人为荣,恰恰又是认识上的差异和分歧。

    上海娼妓种类繁多,几乎囊括了古今中外各种样式与品种。略去俄国人、日本人、韩国人开的外国妓院不说,单是“国产”的,就有画舫、书寓、堂子、台基、花烟间、野鸡、钉棚、咸水妹以及后期兴起的咸ròu庄(应召女郎)、向导社、玻璃杯(茶座女招待)等等十几种,还不包括私娼和“半开门”在内。

    在上海出现得最早的妓院是画舫,即水上妓院,与广州珠江上的“蛋户”相似,但一般都认为是从南京的秦淮河画舫“移植”过来的。画舫有大有小,大的中舱能放两张大圆桌,可同时接待二十多人在船上用餐并游览。船上的jì nǚ称为“船娘”,白天主要以弹唱和烹饪接待游客,入晚以后,游客如果有意,也可以在船上留宿,变为嫖客。

    书寓出现在咸丰初年,创始人名叫朱素兰,有一定姿色,不但善于弹唱,还会吟诗填词,以“色艺双全”著称。当时上海已经有专门说书的书场,实际上是茶馆老板聘请名角,每天挂牌写明说什么书,听众边喝茶边听说书,只付比一般茶馆略多的茶资,除了即兴点唱者外,一般是书场说什么听什么,也不多付钱。朱素兰所创设的“书寓”,是一种小型的书场。第一,每天没有固定的节目,客人来了,可以随意点,每唱一场,收费一元;第二,不论客人多少,来十个八个她唱,只来一人她也唱;第三,她的书寓中有好几个“说书先生”,同时来几拨客人,可以分在几间房间内唱;第四,如果需要,可以到客人的家里或者饭店的宴会上去唱,称为“出堂差”,为后来的长三堂子开了“唱堂会”和“叫局”的先河。

    书寓的jì nǚ标榜的是“卖艺不卖身”,弹唱之外,可以陪酒,不但不许嫖客动手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