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还在嘀哒。
这老“S海”,居然比茅坑里的石头还硬……
认识皓天是在一个冬天的夜里。
那时候朴皑雪刚刚念初二,作为初中生的她因为是个“病秧秧”,还像个刚从非洲难民窟里爬回来的小学生一样,清瘦而苍白。这形象简直就是给大好新社会抹黑。
她是走读生。走读,就是早上去学校,晚上回家,中午在学校吃饭的那种。
那天早上朴皑雪抢了哥哥胡杨的半个鸡蛋。为了表示对朴皑雪这种卑劣行径的深恶痛绝,下了晚自习,胡杨一个人跑了。
胡杨啥都好,就是有点娘,拿东西还会“佛手拈花”。于是,佛手拈花就成了朴皑雪对胡杨的专用昵称。而且他特别小家子气,谁要是得罪了他,你不主动示好,他死也不理你。你主动示好,他也佯装死也不理你。
既然佛手拈花自个儿跑了,朴皑雪就只能一个人回去。从学校到回家的路,要经过三条窄巷,然后还要走过两条田埂。路倒是熟得闭上眼睛也能走回去,关键是一个人的时候,还真有点害怕。
朴皑雪不怕鬼,她怕人。
这小皮鞋儿她并不是早早的就懂得有些人比鬼可怕。只因为这个时候她的观念里还是没有鬼的。
朴皑雪在窄巷子里走着,偶尔一点两点昏黄的灯光把她的影子拉得老长。
冬天的夜晚总是过份寂静。
朴皑雪几乎只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
还有……心跳。
巷子中间,睡着一个人。
他在喃喃自语着什么,他的身边,倒着一个空酒瓶,玻璃的反光,冷冷的特别刺眼。
朴皑雪身子贴着墙,尽可能地和他保持最远距离,慢慢侧身经过……醉汉突然起身,一把抓住了她,一只脏手在朴皑雪一马平川的胸前乱摸。
朴皑雪吓懵了,甚至忘了惊叫。
“小雪,我来接你回家。”没人注意到巷子那头怎么突然冒出了一个人。
他看着醉汉,面无表情。
醉汉看了看他,一脸惊恐,扔了朴皑雪连滚带爬地跑了。
朴皑雪看着来人:二十岁左右的大男孩,明目皓齿,穿着一身老军装。
“我们在哪里见过?”朴皑雪觉得他好面熟。
大男孩微笑着摇头:“也许这算是第一次见。”
“可我真的觉得我们在哪里见过。”朴皑雪望着那张让她倍感亲切的脸说。
大男孩说:“我叫方皓天。”
大男孩拉着朴皑雪的前臂:“我送你回去。”
隔着衣袖,朴皑雪都能感觉到他的手是冰凉的。但那嘴角上扬的弧度,就在那一瞬间成了朴皑雪梦寐里的一抹暖阳……
方皓天拉着朴皑雪,走完窄巷子,又走过田埂,这条路他好像比朴皑雪还熟悉。朴皑雪任他拉着自己,奇怪着这感觉比跟佛手拈花在一起还要安心。
初冬的夜,即便没有风也仍是寒冷。
稻田里还有秋天扎来吓唬鸟的稻草人,它似乎也怕冷,全都在如水月光下耷拉着脑袋。几只寒鸦在光秃秃的树枝上,来人惊了鸟。寒鸦怪叫了一声,扑打着翅膀次地飞去……
朴皑雪直觉得背皮发麻,打了一个冷颤。
到家门口了,方皓天松开了她。
朴皑雪把手钻进袖子里,用脚尖轻轻敲着门。
“来了。”佛手拈花叫了一声,老大不情愿的来开了门。
朴皑雪回头看方皓天,四下却空无一人。
他们家养的灰色哈巴狗——狮子,望着家门前空无一人的路,竖起了脖子上的毛。它喉咙里呜呜呜了半天,才汪汪了两声,那双小眼睛里分明地表现出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