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的工人。
禁止父母失职的法律所存在的一个严重的实际问题是,如果罚金和监禁的威胁不能阻止父母不管孩子,那么对孩子怎么办?法律的回答是将无人照管的孩子jiāo给养父母或将之送到照顾孤儿的家庭。这两种方法都不会令人满意,因为要监督监护人的履行情况是很困难的。国家可以向养父母支付足够的资助使他们能在关心和培养孩子方面进行最佳的投资,但谁会知道他们是否已作出这样的投资呢?国家不可能信赖养父母:因为他们对孩子的终年收入没有财产权,所以他们也不会作出能使这些收入最大化的投资。
解决无人照管和被抛弃的孩子问题的另一种方法当然是允许父母(或母亲,如果没有找到父亲或父亲对此不关心)将孩子送给他人收养,而且最好应该在无人照管开始之前就如此做。收养能将孩子从不想对其培养进行最佳投资的监护人处转到很愿意对其培养进行最佳投资的人那里。但避孕的普遍有效以及不能怀孕的fù女羞耻心理的下降(你能想出其经济原因吗?)和宪法收养权的创设已减少了收养儿童的供给量,因为大量这样的孩子是作为xìngjiāo的非故意副产品而生产的。最近生育医疗的进展(也许在部分原因上为收养婴儿供应量的下降所推动)已减少或至少控制了收养婴儿的需求量,但需求仍然很高,并在很大程度上高于供给。从收养机构取得一名婴儿的等候期已延长到几年,有时甚至连收养机构也没有婴儿。如果商品是电话而不是婴儿,那么婴儿短缺也会被看作是市场失灵(marketfailure)的一个极端例子。
事实上,这种短缺好像是政府管制(govercomnt regulation)的产物,特别是在法律禁止婴儿买卖的国家。这一事实表明了建立婴儿市场的可能xìng:许多人能怀孕但不想抚养孩子,而另外有些人不能生产自己的孩子但却想抚养孩子;生身父母的生产成本远远低于许多无子女人喜欢孩子的价值。而且在事实上存在着一个婴儿黑市,每个婴儿的普通价格高达2.5万美元。其必然的秘密运行方式对市场参预者产生了很高的信息成本(information ost),也对经纪人(典型的是律师和产科医生)产生了很高的预期制裁成本(expected Puniscomnt cost)。其结果是它的价格比可能的合法市场中的高,它的销量比可能的合法市场中的小。
如图5.1所示,po是自由市场上的婴儿市价,qo是自由市场的婴儿数量,而政府管制将最高价定在Pr,远远低于Po(在此没有将Pr标为零,这一方面是由于收养机构和其他合法供应者确实向养父母收费,另一方面是由于扶养孩子的成本是很高的)。最高限价的结果是使供给量减至qrs,从而产生了(qrd-qrs)的超额需求。黑市也由此而出现了,但这种市场的运行成本要比自由市场高得多(由于制裁成本、信息匮乏和缺乏实施保证),从而使价格上升到ph(D和Sb在此jiāo叉,Sb是较高的黑市供给曲线),这一价格要比自由市场的价格高。所以与自由市场价格下的qo相比,它只供给qb数量的婴儿。
当然,不是所有的婴儿者都是通过黑市收养的,而只有qb-qrs是如此。事实也不完全如此。收养机构国家许可的私人非营利组织用排队和各种不同的非市场准则(nonmarketcritieria,有的具有很大干涉xìng并在宪法上有问题,如要求养父母与生产父母具有相同的宗教信仰),来将它们控制的供给量不足的婴儿配给他人。但是,对这种机构提出的主要反对意见并不是它们用以配给现存婴儿供给量的准则,而是它们对收养的垄断,因为这使得(假设这是它们的利润函数)供给依然不足。
有许多国家也允许(受制于各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