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说来,对于寡廉鲜耻、心狠手dú之徒不应当以仁义道德之心去对待,最
好是以强硬的态度,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虞国的灭亡,就灭在太相信同
宗亲情,对不义之徒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以为对方跟自己是一类人,以一种近
乎于农夫的心肠,去对待凶狠的dú蛇。如果说这也是一场悲剧的话,那么则是由
自己推波助澜、助纣为虐而导致的。如果灭亡的结果是自己一时糊涂、认识不清,
被披着羊皮的狼蒙蔽了,尚还可以寄予一点同情,然而有贤臣坦诚相谏,苦口婆
心地开导,在这种情况下仍然执迷不悟,固执己见,则可以说是咎由自取,不值
得一点同情。
曾经是作威作福的国君,一朝变成随他人之女陪嫁的奴隶,这种天上、地下
的巨变,不能不使人感叹。这也应了那句老话:“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
可活。”
历史是不应当忘记的,读史可以使人明鉴,使人清醒。即使弱小而无法与强
暴抗衡,那么弱小者之间的彼此照应、鼓励。安慰、同病相怜、支持,也可以让
人在风雨之中同舟共济,患难与共,正所谓唇齿相依,唇亡齿寒。这些从惨痛的
历史中总结出来的教训,完全可以说是千古不易的。就连平民百姓都懂得,听人
劝得一半。欺人太甚的事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容忍,即使无法奋起抗争,最起
码是可以想法避开的。既不听劝,又不抗争,的确算是病人膏盲,不可救yào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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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国骊姬之乱(僖公四、五,六年)
最能适应者为强者「原文」
初,晋献公yù以骊姬为夫人(1 ),卜之(2 ),不吉;筮之(3 ),吉。
公曰:“从筮。”卜人曰:“筮短龟长(4 ),不如从长。且其繇曰(5 ):”
专之渝(6 ),攘公之(7 )。一薰一莸(8 ),十年尚犹有臭。必不可!
“弗听,立之。生奚齐,其娣生卓子。
及将立奚齐,既与中大夫成谋(9 )。姬谓大子曰(10):“君梦齐姜(11),
必速祭之!”大子祭于曲沃(12),归胙于公(13)。公田,姬置诸宫六日。公
至,dú而献之(14)。公祭之地,地坟(15);与犬,犬毙;与小臣(16),小
臣亦毙。姬泣曰:“贼由大子(17)。”大子奔新城(18)。公杀其傅杜原款。
或谓大子:“子辞(19),君必辩焉(20)。”大子日:“君非姬氏,居不
安,食不饱。我辞,姬必有罪。君老矣,吾又不乐。”曰:“子其行乎?”大子
曰:“君实不察其罪,被此名也以出(21),人准纳我(22)?”十二月戊申,
缢于新城(23)。
姬遂谮二公于曰(24):“皆知之。”重耳奔蒲(25),夷吾奔屈(26)。
(以上僖公四年)
初,晋侯使土为二公子筑蒲与屈(27),不慎,置薪焉。夷吾诉之。公使让
之。士为稽首而对曰:“臣闻之,无丧而戚(28),忧必仇焉(29)。无戎而城,
仇必保焉(30)。寇仇之保,又何慎焉?守官废命(31),不敬;固仇之保,不
忠。失敬与忠,何以事君?《诗》云:”怀德惟宁,宗子惟城(32)。‘君其修
德而固宗子,何城如之?三年将寻师焉(33),焉用慎?“退而赋日:”狐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