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动物本能的有思想、有理xìng的存在,又不能完全
凭本xìng、天xìng、本能行事;还得要服从社会的法则。道德lún理的法则,理xìng的法
则。自然的法则还得要服从社会的、道德的、理xìng的法则。如果没有这一个方面,
人也就与其他动物没有什么区别了。
这样一来,天xìng和自然法则往往要同社会的、道德的、理xìng的法则发生突,
并且经常是不可避免的;必须面对的、必须作出选择。所谓“大义灭亲”,正是
这种突的体现,是选择让天xìng服从社会、道德、理xìng法则的结果。
要做到这一点,要有很高的革命觉悟和革命自觉xìng;要有很高的道德修养和
很强的理xìng力量。大多数人都难以做到,否则,大义灭亲就不是值得称赞的一种
高尚美德了。人们大多难以割舍亲情,难以脱出天xìng这条强大的纽带,常常宁可
让社会、道德、理xìng法则屈从于天xìng和自然法则。这样,像石那样的人,就显
出了与众不同,显出了伟大和高尚,让人景仰。
不过,能够大义灭亲是一回事,固然可敬,而对那个“义”还得讲究。就是
说,“义”所代表的东西,要值得人们为之付出灭亲的代价。在古时,臣轼君、
子杀父、妻害夫,都是大逆不道的“大不义”。国君是上天之子,体现了上天和
神明的意志,是小民百姓最初的父母,怎么可以随随便便冒犯甚至杀害呢?这罪
过比杀害自己的亲生父母还要大,真称得上是“弥天大罪”。在这种情况下的灭
亲是理所当然的正义之举,可歌可颂。
“义”本身的内容是随着时代、观念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过去的为合乎
“义”的东西,今天未必合乎“义”。我们总是站在今天的立场上来决定对“义”
的取舍,从而在行动上作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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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刿论战(庄公十年)
两军jiāo战智者胜「原文」
十年春,齐帅伐我?。公将战(2 ),曹刿请见(3 )。其乡人曰(4 ):
“ròu食者谋之?,又何间焉(6 )?”刿曰:“ròu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
见。
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
惠未?,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11)。“对曰
:”小信未孚(12),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14)。
“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公与之乘(15),战于长勺(16)。公将鼓之(17),刿曰:“未可。”齐
人三鼓。刿曰:“可矣。”齐师败绩(18)。公将驰之。刿曰:“未可。”下视
其辙?,登轼而望之(20),曰:“可矣。”遂逐齐师。
既克,公间其故。对曰:“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21),再而衰(22),
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吾视其辙乱,望其旗
靡(23),故逐之。”
「注释」
?我:指鲁国。作者站在鲁国立场记事,所以书中“我‘即指鲁国。?公:
指鲁庄公。(3 )曹刿(gui ):鲁国大夫。?乡:春秋时一万二千五百户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