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会倾斜,灌入一半水就会端正,灌满水就会翻倒。”孔子回头对学生说:“向里面灌水吧!”学生舀了水去灌它。灌了一半就端正了,灌满后就翻倒了,空了就倾斜着。孔子感慨地叹息说:“唉!哪有满了不翻倒的呢?”
子路说:“我大胆地想问一下保持满有什么方法吗?”孔子说:“聪明圣智,要用笨拙来保持它;功劳惠及天下,要用谦让来保持它;勇敢有力而能压住世人,要用胆怯来保持它;富足得拥有了天下,要用节俭来保持它。这就是所谓的抑制并贬损满的方法啊。”
[原文]
28.2 孔子为鲁摄相,朝七日而诛少正卯(1)。门人进问曰:“夫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夫子为政而始诛之,得无失乎?”
孔子曰:“居!吾语女其故。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2):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有之。故居处足以聚徒成群,言谈足以饰邪营众,强足以反是独立,此小人之桀雄也(3),不可不诛也。是以汤诛尹谐,文王诛潘止,周公诛管叔(4),太公诛华仕(5),管仲诛付里乙
(6) ,子产诛邓析、史付(7)。此七子者,皆异世同心,不可不诛也。《诗》曰(8) :‘忧心悄悄,愠于群小。’小人成群,斯足忧矣。”
[注释]
(1)少正卯:春秋时鲁国大夫,曾与孔子同时在鲁国讲学而多次把孔门弟子吸引过去,致使孔子之门“三盈三虚”。鲁定公十四年(公元前 496 年),孔子任鲁司寇(主管司法的最高长官)而代理宰相时,少正卯以“五恶”(详下文)的罪名被杀。(2)与(y)愈):参加,归入。(3)桀:通“杰”,特异的、超出一般的人。雄:强有力的、杰出的人。(4)周公:见 5.4 注(3)。管叔:见 8.1 注(4)。(5)太公:见 11.19 注(9)。华仕:西周初齐国东部渤海边上的隐士,他不愿为臣做官而靠种田为生。姜太公认为他不愿为臣做官,就不能被自己利用,于是就把他杀了。事详《韩非子外储说右上》。(6)管仲:见 7.2 注(2)。(7)子产:见 9.5 注(2)。邓析:见 3、1 注(8)。《左传定公九年》记载邓析为驷颛所杀,似较为合乎史实。此文以及《吕氏春秋离谓》、《淮南子泛论》说他为子产所杀,恐是战国之后的传闻。(8)引诗见《诗邶风柏舟》。
[译文]
孔子做鲁国的代理宰相,上朝听政才七天就杀了少正卯。他的学生进来问孔子说:“那少正卯,是鲁国的名人啊。先生当政而先把他杀了,该没有弄错吧?”
孔子说:“坐下!我告诉你其中的缘故。人有五种罪恶的行为,而盗窃不包括在里面:一是脑子精明而用心险恶,二是行为邪僻而又顽固,三是说话虚伪却很动听,四是记述丑恶的东西而十分广博,五是顺从错误而又加以润色。这五种罪恶,在一个人身上只要有一种,就不能免掉君子的杀戮,而少正卯却同时具有这五种罪恶。他居住下来就足够聚集门徒而成群结队,他的言谈足够用来掩饰邪恶而迷惑众人,他的刚强足够用来反对正确的东西而独立自主,这是小人中的豪杰,是不可不杀的。因此商汤杀了尹谐,周文王杀了潘止,周公旦杀了管叔,姜太公杀了华仕,管仲杀了付里乙,子产杀了邓析、史付。这七个人,都是处在不同的时代而有同样的邪恶心肠,是不能不杀的。《诗》云:‘忧愁之心多凄楚,被群小人所怨怒。’小人成了群,那就值得忧虑了。”
[原文]
28.3 孔子为鲁司寇(1),有父子讼者,孔子拘之,三月不别。其父请止,孔子舍之。季孙闻之(2),不说(3),曰:“是老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