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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逼阳”。遂,直遂也。其曰遂何?不以中国从夷狄也。言时实吴会诸侯灭傅阳,耻以中国之君从夷狄之主,故加甲午,使若改日诸侯自灭傅阳。灭卑国月,此日,盖为遂耳。○为,于伪反。

    [疏]“遂,直遂也”。○释曰:传言“遂,直遂也”者,是继事之辞,不须云日。今加甲午,始云遂灭,与凡遂异,故传言之。○注“此日,盖为遂耳”。○释曰:傅阳卑国,例当书月,此经言日,故范云“盖为遂耳”。为遂者,yù见不使中国之君从夷狄之主也。

    公至自会。会夷狄不致,恶事不致,夷狄不致,耻与同。恶事不致,耻有恶。此其致何也?会吴,会夷狄也。灭傅阳,恶事也。据不应致。存中国也。以中国之君,从夷狄之主,而灭人之邑也,此即夷狄尔,是无中国也。故加甲午,使若改日诸侯自灭傅阳尔,不以诸侯从夷狄也。灭中国虽恶事,自诸侯之一眚尔。从夷狄而灭人,则中国不复存矣。○眚,所景反。

    [疏]“夷狄”至“国也”。○释曰:僖二十六年“公至自伐齐”,传曰:“恶事不致,此其致之何也?危之也。”彼亦是以蛮夷伐中国,传总释之。今分别两言之者,当以直会夷狄,直为恶事,二者俱不致会。夷狄不致者,成二年蜀之盟是也。恶事不致者,桓二年稷之会是也。今公从夷狄为柤之会,又灭傅阳,二事皆恶,故传两举之。彼公以楚师伐齐唯是一事,故总释耳。传於此见存中国之文者,鸡泽之会,诸侯失政,从此之后,日益陵迟,又会夷狄之人以灭中国,恶事之甚,故书公至以存之。僖二十六年传云危之,此云存之者,彼向来陵迟,故直云危之。公此时微弱之甚,故云“存中国也”。○注“而灭人之邑”。○释曰:此谓国邑也,故上注云“卑国月”。《公羊》、《左氏》亦以为国也。

    中国有善事,则并焉。若中国有善事,则不复言会诸侯,改日遂灭傅阳。如僖四年诸侯“侵蔡,蔡溃”,“遂伐楚”,是并焉。○则并,必xìng反,又如字。无善事则异之,存之也。诸侯会吴于柤,甲午,遂灭傅阳,是则若会与遂异人。汲郑伯,汲犹引也。郑伯?原为臣所弑而不书弑,此引而致於善事。○汲音急。逃归陈侯,鄬之会,陈侯不会,以其为楚,故言逃归。○为,于伪反。致柤之会,存中国也。

    楚子贞、郑公孙辄帅师伐宋。

    晋师伐秦。

    秋,莒人伐我东鄙。

    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莒子、邾子、齐世子光、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伐郑。齐世子光字滕薛之上,盖骄蹇。○蹇,纪辇反。

    冬,盗杀郑公子斐、公子发、公孙辄。称盗以杀大夫,弗以上下道,恶上也。两下相杀,不志乎《春秋》,恶郑伯不能脩政刑,致盗杀大夫也。以上下道,当言郑人杀其大夫。○斐,芳尾反,《左氏》作“騑”。恶,路反。

    [疏]“称盗”至“上也”。释曰:哀四年传云“微杀大夫,谓之盗”,而曰上下道者,以微杀大夫,即是两下相杀。两下相杀,不志乎《春秋》,恶郑伯不能脩政,刑以致盗杀大夫,则哀十三年“盗杀陈夏区夫”,昭二十年“盗杀卫侯之兄辄”,亦是恶其君以致盗也。两下相杀,既不入于例,故云不以上下道。其以上下道者,当云郑人杀其大夫也。然文六年狐shè姑杀阳处父,经改两下相杀之文“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是谓君国杀之之辞也,则上下之道亦称国。而独决其不称人者,称国以杀大夫有二例,以二例不定,故不得专为上下道;称人杀,是诛有罪之文,有罪无二例,故得决之。於此发例者,盗杀大夫,初起於此故也。

    戌郑虎牢。不称其人,则鲁戍也,犹戍陈。其曰郑虎牢,决郑乎虎牢也。二年,郑去楚而从中国,故城虎牢。不言郑,使与中国无异。自尔已来,数反覆,无从善之意,故系之于郑,决绝而弃外。○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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