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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四月,宋公壬臣卒。壬臣或作王臣。

    宋人杀其大夫。称人以杀,诛有罪也。

    [疏]“宋人杀其大夫”。○释曰:《公羊》以为三世内娶,使若无大夫,故不书名。《左氏》以为无罪,故不书名。今此传直云“称人以杀,诛有罪也”,则谓此被杀者为有罪,故称人以杀,仍未解不称名所由。案僖二十五年“宋杀其大夫”,传曰:“其不称名姓,以其在祖之位,尊之也。”此传云诛有罪也,又经称宋人,则与彼异。盖成公壬臣新卒,昭公杵臼未即位,国内无君,故不称名氏,从未命大夫例,故八年郑《释废疾》亦以此为无君。若然,两下相杀,《春秋》不书,又不得言,其此书杀大夫而云无君者,以受命於嗣天子,是以言其孤未毕丧,故无名氏。八年书“司马,官也”者,彼虽实有君,而不重瓜牙,无君人之度,故经书“司马”,传以“无君”释之。郑玄云,亦为上下俱失,罪臣以权宠逼君,故称人以杀。君以非理杀臣,故著言司马。不称名者,以其世在祖之位,尊亦与僖二十五年“宋杀其大夫”同,是其说也。

    戊子,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令狐,秦地。○令,力丁反。

    晋先蔑奔秦。不言出,在外也。辍战而奔秦,以是为逃军也。辍,止也。为将而独奔,故曰逃军。○辍,丁劣反。将,子匠反。

    狄侵我西鄙。

    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扈,郑地。○扈音户。其曰诸侯,略之也。晋侯新立,公始往会,晋侯不盟,大夫受盟。既以丧娶,又取二邑,为诸侯所贱,不得序下会,讳使若扈之盟,都不可知,故略之。○丧取,七住反,本亦作娶。

    [疏]注“讳使”至“略之”。○释曰:旧说使若扈之盟都不可知者,谓后十五年,亦不序诸侯探解下文故云都也。今以为范解诸侯不序之意,鲁讳其不与,故总言诸侯,似若扈之盟,诸侯都不可知,非是探解下文始称都也。

    冬,徐伐莒。

    公孙敖如莒莅盟。莅,位也。其曰位,何也?前定也。其不日,前定之盟不日也。

    [疏]“莅,位也”。○释曰:重发传者,以徐伐莒而往莅盟,嫌非两国jiāo盟之例,故明之。

    八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八月,戊申,天王崩。襄王。

    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盟于衡雍。衡雍,郑地。○雍,於用反。

    [疏]“公子遂”。○释曰:再称公子者,若下文直言遂,恐为继事之辞。两名不辨,故重言公子以详之。

    乙酉,公子遂会雒戎盟于暴。郑地。○雒戎音洛,本或作伊雒之戎,误。公孙敖如京师,吊周丧。不至而复。丙戌,奔莒。不言所至,未如也。若其巳行,当如公子遂至黄乃复,今不言所至而直言复,知其实未如也。未如则未复也。未如而曰如,不废君命也。雍曰:“受命而出,义无私留。书如京师,以显命行于下。不书所至,以表不去之罪。”未复而曰复,不专君命也。复者,事毕之辞。未如,故知其未复,加毕事之文者,言君命无辄专之道。其如非如也,其复非复也。唯奔莒之为信,故谨而日之也。

    [疏]“谨而日之也”。○释曰:襄二十三年,“冬,十月,乙亥,臧孙纥出奔邾”,传曰:“其日,正臧孙纥之出也。”范云:“正其有罪。”彼云:“正其有罪”,则此亦正其有罪。两处发传者,此其如非如,其复非复,臧孙则实奔,嫌其意异,故举二者以包其馀。成十六年“冬,十月,乙亥,叔孙侨如出奔齐”,亦同此例,故不复发之。若然,侨如亦是有罪,书日亦以包之。於彼注引徐邈云:“礼:大夫去,君埽其宗庙,不绝其祀,身虽出奔,而君遇之不失正,故详而日之,明有恩义也。”与此异者,书日之义有二种之意也: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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